大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大田县降低中小微企业房租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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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现将《大田县降低中小微企业房租成本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田县财政局
2020年2月20日
大田县降低中小微企业房租成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现根据《中共大田县委办公室、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田委办〔2020〕8号)文件精神,拟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酌情降低中小微企业房租成本。
二、优惠对象
对承租全县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
三、执行时间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四、具体内容
2020年2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免,3月份、4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半。
五、申报程序
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填写《大田县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减免租金申请表》报出租单位审核,出租单位审核后直接予以免收或减收相关月份费用,并报财政局备案。
附件:大田县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减免租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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