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2023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3-01-20 16:04 来源: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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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政办发明电〔2023〕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全县 2023 年工业经济稳增长,确保一季度“开门稳”,经县政府同意,在落实省、市关于促进 2023 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基础上,制定我县相关工作措施如下: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3 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 3000 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 8%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 1000 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 0.5‰给予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且纳入 2022 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 0.6‰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 40 万元。同时,对 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一季度新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 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31 日。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经济开发区,国网大田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企业用工稳岗

   (一)实施稳定就业奖补。鼓励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对经有关部门确认,2023 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 月用电量不低于 2022 年 12 月用电量 75%(含 75%)的,按用工人数(以 1 月份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企业 3—10 万元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其中 50 人以下奖补 3 万元、50—100 人(含 50 人)奖补 5 万元、100—300 人(含 100 人)奖补 8 万元、300 人以上奖补 10 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优化用工服务奖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工,助力企业生产发展。对各类社会机构(含商会)、个人(含“老带新”员工)为我市辖区内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用工 6 个月以上(提供一项社会保险作为认定条件),按每吸纳一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 1000 元、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给予每人 800 元、普工给予每人 500元,每年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大企业融资纾困。实施金融支持经济修复“百日行动”,组织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积极向上争取纾困资金贷款。督促各银行业机构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延期还本付息等工作要求,并为企业做好转续贷工作。责任单位:县工信局、金融办,经济开发区,三明银保监分局大田监管组、人行大田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五、支持市场开拓。持续开展“全闽乐购—三明工业名品网上优享”“乐购三明”等活动,深化“手拉手”对接,组织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推动供需互动、产销并进。对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给予资金补助,并积极向省上争取补助支持。对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参会工业企业达 25 家及以上的,在兑现省级奖励政策基础上,每场活动再给予补助 3 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六、推动供需对接。鼓励企业入驻福建省供需对接平台,在2023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企业入驻率 100%(按入驻平台企业数占当地规上工业企业数比重计算),给予县工信局 5 万元工作经费奖励;以入驻企业产品发布数(权重 30%)、需求数(权重 20%)和对接成果数(权重 50%)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进行综合排名,对排名前 3 位的各单位分别给予 5 万元、3 万元和 2 万元的工作经费奖励。此项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七、加大工业投资。推动“两节”期间重点工业项目、增资扩产技改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积极调度精心安排组织施工,加快项目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全县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分别增长 5%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八、促进节后复工。加强重点企业复工复产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指导企业提前组织好春节前后生产安排,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迟放假、早开工。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及时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稳定、产能充分发挥。力争至 2023 年 2 月 6 日(正月十六),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 85%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九、强化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应急值守,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确保“两节”期间工业企业安全稳定生产。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消防救援大队,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本文件涉及的奖补政策可同时享受,并可叠加享受各级其他惠企政策,资金来源从财政预算的各类专项资金中安排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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