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日期:2024-01-23 15:57 来源:大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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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源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社)指〔2024〕10号),现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并将该款列入2024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第1100231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第2130599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要根据2024年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和补助资金,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和指标,真实提供绩效材料,按程序报县财政局审核,并报送县老区办、财政局备案,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民政局

                            2024年1月23日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备注

1

桃源镇

蓝玉村

亮化工程

15

 

合计

15

 
 

 

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时效指标 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的项目数量占项目总数的比例    
数量指标 补助项目个数    
成本指标 扶持贫困老区发展资金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惠及老区人口数量    
可持续影响指标 老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政策知晓率    
对项目建设情况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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