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领现金、高额返利全是套路 警惕有19名老人损失近70万元

日期:2022-06-24 10:28 来源:大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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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领鸡蛋、体验送礼品、会员高息返现……看似有利可图,其实都是诈骗的套路!近日,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人民法院“线上”公开审理一起养老诈骗案。被告人刘某、高某以免费进店体验和送鸡蛋等形式作为幌子发展会员,继而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19名老年人投资资金共计76.5440万元,造成经济损失69.7220万元。据悉,该案件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辽阳县首例起诉并开庭审理的涉养老诈骗案件。 

    

  骗局揭秘 送鸡蛋、领现金?全是套路! 

    

  据了解,2017年7月起,被告人刘某在辽阳县首山镇经营一家“老妈乐”体验店,作为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分店。该店工商注册名称为辽阳县首山镇全家福食品商店,被告人为刘某经营者,被告人高某为店长。经营范围包括食品、化妆品、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零售以及信息咨询等。 

    

  “老妈乐”首山店开业后,刘某、高某等人组织招募店员、印制广告单,以老年人为重点对象大肆宣传,邀请老年人进店体验休闲娱乐等项目,并承诺进店体验后每人每天可以得到1元钱或者几个鸡蛋等作为奖励,以此吸引不特定的人群参与。 

    

  待体验者进店后,刘某、高某便开始积极介绍,声称其所在的“老妈乐”公司是一家非常有实力的公司,投资“老妈乐”成为会员,一次交费1280元至25600元不等,可以成为不同级别的会员,每天按会员级别返还不等的现金。刘某和高某还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但返还现金,还可以给予会员超银行利率的高额利息。同时,办会员也有积分赠送,积分又可以兑换礼品,以此吸引老年人投资。 

    

  经过一段时间宣传,众多老年人见有利可图纷纷参与投资。直到 2017年底,因沈阳公司资金链断裂才停止营业。期间,刘某、高某已经向19名投资人吸收投资资金共计76.5440万元,造成经济损失69.7220万元。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刘某、高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官提示 警惕身边的养老诈骗 

    

  近年来,养老诈骗案件屡见不鲜。在巨大的养老需求面前,不法分子利用老人信息获取渠道较少、辨识能力较弱、渴望康乐、需要陪伴等特点,打着 “服务老人”“关爱老人”的旗号,虚假宣传,设置陷阱,诱骗老年人搭上“养老钱”,以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对此,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同时强化普法宣传,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常回家看看”,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防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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