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案例】拾金不昧是社会美德,也是个人诚信的标准

日期:2022-09-22 16:53 来源:大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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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9月21日上午8点10分左右,大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导办台工作人员范玲在导办台附近地面捡到现金375元,当即望向四周寻找失主。在无法寻找到失主的情况下,范玲首先立即上报中心当日值班负责人,然后在导办台耐心等候失主前来寻找丢失的现金。

  上午8点30左右,一位穿着朴素的老大爷着急的来到三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只见老人低着头四处张望,并且双手不停地在上衣的各个口袋来回摸索,好像是丢失了什么重要的东西。范玲第一时间发现老人着急的样子,主动上前询问,老人很焦急回答说:“我刚才来行政服务中心缴电费,回家的路上发现口袋内的钱不见了。”经过范玲耐心仔细的询问确认丢失现金金额,并调取中心的视频监控,最终将老人丢失的现金如数奉还到老人手里!老人激动的说:“谢谢你!小姑娘。。。谢谢你!小姑娘。。。”老人拿到失而复得的钱,当即拿出五十元要给范玲做为答谢。范玲当场谢绝并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如果其他人捡到了,也会像我这样做的。”

   

  “拾金不昧”一直是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来规范社会基本行为。拾金不昧是社会美德,也是个人诚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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