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案例】莫把惠农当肥肉 诚信方立致富根

日期:2025-12-05 16:27 来源:大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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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2020年,王某成立并实际控制某农机专业合作社,以申报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为名申请专项补贴。按政策要求,申领补贴需合作社成立后实际开展机耕、机收等服务,并留存真实记录。

  为谋取不当利益,王某收集合作社成立前的耕作资料,编造虚假机手信息与服务数据,在未实际服务的情况下,利用农户签字材料申报补贴。两年间,其通过虚报作业面积骗取国家补助资金3万元,多用于个人消费。

  该案核查后移送司法机关,王某因诈骗罪被判处缓刑。入矫后,司法所通过定期法治教育、农业政策解读开展矫正帮扶,王某坦言:“国家给农民的补贴是发展农业的活水,我却把它变成了自己的私房钱”。如今,王某在司法所引导下参与农业生产,感慨道:“播什么种子结什么果,做人不诚信就像在田里撒瘪谷,到头来只会颗粒无收”。

  【案件点评】

  惠农政策绝非个人谋利工具,诚信缺失既践踏政策善意,更摧毁个人立身根本。王某看似钻政策空子,实则自断发展根基。农业经营如同耕种:虚报面积或能换一时补贴,但失了诚信的土地,永远长不出踏实收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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