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田县
审计局优质服务郑重承诺
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定,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并按审计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在实施审计3个工作日内将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进点时张贴《审计公示》,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审计报告意见。在收到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一个月内依法作出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检查或了解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及审计决定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公文,一般公文5个工作日内处理,紧急公文马上处理。
二、严格审计项目完成时限。在被审计单位依法向审计机关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计资料情况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完成时限90个工作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时限90个工作日;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完成时限6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分阶段)跟踪审计完成时限60个工作日;专项审计(调查)完成时限30个工作日。审计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或者复杂的审计事项,经批准可适当顺延审计工作时间。及时办理各类信访件,一般的信访事项15个工作日内办理或答复,复杂的事项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或答复。
三、提供优质审计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审计署《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决反对 “四风”,杜绝审计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问题,做到审计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做到“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文明”的审计执法形象。
以上承诺,敬请全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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