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
优质服务郑重承诺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树立廉洁、勤政、高效良好形象的要求,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结合自身实际,现公开服务承诺如下:
一、转变作风。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加强调查研究,厉行勤俭节约。提升服务水平,坚持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依法办事、文明办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各项行政执法事项,做到办事条件具体明确、办理程序简便易行,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不作为追究制、过错追究制,对受理的案件、信访件、县委县政府批办件等,严格依照程序在规定工作日内及时办理,做到不敷衍塞责互相推诿。
三、提升效能。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厂矿),指导、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污染事故隐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污染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着力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和咨询,坚决杜绝违规违反程序办事行为。
四、清正廉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实名举报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推诿扯皮,以及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立即受理,并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完结后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以上承诺,敬请全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 3504250007   邮编:366100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502000102号
闽ICP备11007282号
地址:大田县凤山西路40号 联系方式:0598-7222168
主办: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