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度三明市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振兴办、财政所,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三明市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2〕6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下达2022年度三明市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5万元(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表)。款列“2130599一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资金由大田县农业农村局拨付至各有关乡(镇)财政所、县委组织部,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第六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每个村帮扶资金20万元,重点用于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项目;支持第六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副领队工作经费5万元。
二、资金管理要求
1.各有关乡(镇)要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进一步规范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
2.该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
附件:1.2022年度三明市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支持第六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
2.2022年度三明市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支持第六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副领队)
3.2022年度三明市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大田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