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日期:2020-10-28 11:50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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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表)全本;2.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3.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政府网站             
2 行政许可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1.企业或单位关闭、闲置、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结果;2.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结果;3.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审批结果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政府网站             
3 行政许可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受理环节:受理通知书;2.拟决定环节:向有关部门和专家征求意见、决定前公示等;3.决定环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公示;4.送达环节:送达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关于做好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政府网站             
4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流程 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3.处罚执行情况: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政府网站             
5 行政处罚决定 1.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6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强制流程 1.查封、扣押清单;2.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3.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政府网站             
7 行政强制决定 1.查封、2.扣押决定书(全文公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8 行政命令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全文公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9 行政管理 行政奖励 1.奖励办法、2.奖励公告、3.奖励决定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政府网站             
10 行政管理 行政确认 1.运行环节:受理、确认、送达、事后监管;2.责任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政府网站             
11 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 1.运行环节:受理、审理、裁决或调解、执行;2.责任事项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12 行政管理 行政给付 1.运行环节:受理、审查、决定、给付、事后监管;2.责任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政府网站             
13 其他行政职责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1.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政府网站             
14 生态建设 1.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情况;2.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4.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5.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15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1.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16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1.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政府网站             
17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1.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2.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18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1.生态环境举报、2.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9 公共服务事项 污染源监督监测 1.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每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政府网站             
20 污染源信息发布 1.重点排污单位基本情况、2.总量控制、3.污染防治等信息,4.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监管信息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21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1.公开重点生态环境举报、2.信访案件及处理情况      
22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1.水环境质量信息(地表水监测结果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和PM2.5浓度;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包括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监测点位、执行标准、监测结果);3.其他环境质量信息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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