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洋乡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
(一)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规 | 1.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1.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1.其他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 | √ | √ | |||||
4 | 重大决策草案 | 1.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5 | 重要会议 | 1.通过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6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1.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7 | 行政管理 | 隐患管理 | 1.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8 | 应急管理 | 1.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9 | 动态信息 | 1.业务工作动态 2.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0 | 行政管理 |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 1.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 2.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后及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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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1.检查制度 2.检查标准 3.检查结果等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2 | 公共服务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1.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警示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公共服务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应急保障 3.监测预警 4.应急响应 5.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公共服务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 2.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5 | 公共服务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1.活动时间 2.活动地点 3.活动形式 4.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四)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10.咨询查询途径11.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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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3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10.咨询查询途径11.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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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10.咨询查询途径11.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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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7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10.咨询查询途径11.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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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养老保险服务 | 5.1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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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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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1.就业信息服务 | 1.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1.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2.对象范围
3.政策申请条件
4.政策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地点(方式)
7.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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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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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岗位信息发布 |
1.招聘单位
2.岗位要求
3.福利待遇
4.招聘流程
5.应聘方式
6.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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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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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3求职信息登记 |
1.服务对象
2.提交材料
3.办理流程
4.服务时间
5.服务地点(方式)
6.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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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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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5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1.培训项目
2.对象范围
3.培训内容
4.培训课时
5.授课地点
6.补贴标准
7.报名材料
8.报名地点(方式)
9.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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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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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 2.1职业介绍 |
1.服务内容
2.服务对象
3.提交材料
4.服务时间
5.服务地点(方式)
6.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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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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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2职业指导 |
1.服务内容
2.服务对象
3.提交材料
4.服务时间
5.服务地点(方式)
6.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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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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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3创业开业指导 |
1.服务内容
2.服务对象
3.提交材料
4.服务时间
5.服务地点(方式)
6.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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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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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3.1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1.活动通知
2.活动时间
3.参与方式
4.相关材料
5.活动地址
6.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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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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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级 | ||||||
1 | 工程建设管理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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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违法建设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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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建设管理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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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建设管理 | 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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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建设管理 |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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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程建设管理 |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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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程建设管理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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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政公用管理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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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政公用管理 | 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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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政公用管理 | 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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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政公用管理 | 排水户违反规定,拒不接受水质、水量监测或者妨碍、阻挠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 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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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征地管理政策 | ─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 1.法律法规和规章; 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农村村民住宅拆迁补偿标准〕;〔*征地工作流程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2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 1.拟征收土地用途;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 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村公示栏(电子屏)▲政府网站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项目选址确定后,在村务公开栏公开 | √ |
(八)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决 策 |
部门 文件 |
农村 危房 改造 相关 文件 |
1.文件分类2.生成日期3.标题文号4.有效性 5.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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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 解读 |
上级 政策 解读 |
1.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本级 政策 解读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执 行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1.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5 | 管 理 |
条件与 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 1.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6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1.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7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1.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8 | 管 理 |
条件 与 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1.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9 | 对象 认定 |
危改户 认定程序 |
1.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0 | 认定结果 | 1.认定结果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九)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1.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2.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同上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2 |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1.评选表彰通知 2.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 3.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
同上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服务 | 1.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2.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3.指派通知书 |
《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精准推送 | 法律援助申请人、受指派的律师事务所或其他组织等 | √ | √ | √ | ||
4 | 人民调解 | 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1.评选表彰通知 2.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 3.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
《人民调解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5 |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 1.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6 | 法律咨询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1.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7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 2.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3.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 4.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 5.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十)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规 | 1.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1.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政策文件 | 其他政策文件 | 1.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标准 | 1.救灾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5 | 重大决策草案 | 1.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6 | 政策文件 |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 1.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 2.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 |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7 | 重要会议 | 1.以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8 | 政策文件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1.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9 | 备灾管理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1.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0 | 备灾管理 | 灾害信息员队伍 | 1.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1 | 预警信息 | 1.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2 | 灾后救助 | 灾情核定信息 | 1.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3 | 救助审定信息 | 1.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4 | 灾害救助 |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 1.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5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 1.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2.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6 | 灾后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 1.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2.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7 | 款物管理 | 捐赠款物信息 | 1.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8 | 款物管理 |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 1.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9 | 工作动态 | 工作信息 | 1.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十一)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综 合 业 务 |
政策 法规 文件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监督检查 | 1.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2.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
相关政策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 法规 文件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2.《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 3.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办事指南 | 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5 | 审核信息 | 1.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6 | 审核信息 | 1.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7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 法规 文件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2.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 3.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民发〔2016〕115号) 4.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8 | 办事指南 | 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救助供养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9 | 审核信息 | 1.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2.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0 | 审核信息 | 1.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1 | 临时救助 | 政策 法规 文件 |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2.《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 3.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2 | 办事指南 | 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田政办〔2016〕85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3 | 审核审批信息 | 1.临时救助对象名单 2.救助金额 3.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田政办〔2016〕85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十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 1.扶持政策措施名称 2.扶持对象 3.实施部门 4.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 1.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运营补贴等) 2.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依据 3.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对象 4.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条件 5.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内容和标准 6.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方式 7.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 8.办理流程 9.办理部门 10.办理时限 11.办理时间、地点 12.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老年人补贴 | 1.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 2.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 3.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 4.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 5.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 6.办理流程 7.办理部门 8.办理时限 9.办理时间、地点 10.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 | √ | √ | √ | ||||
5 | 养老机构备案信息 | 1.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案数量 2.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床位数量等基本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信息公开规定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6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信息 | 1.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名单及补贴金额 2.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发放总金额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政策 ●信息公开规定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7 | 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 | 1.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 2.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数量 3.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名单 4.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发放总金额 |
●《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规定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 | √ | √ | √ |
(十三)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行政许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 | 1.办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2 | 行政许可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1.办事指南:内容同上; |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3 | 行政许可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1.办事指南:内容同上;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4 | 行政许可 | 娱乐场所经营许可 | 1.办事指南:内容同上; |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十四)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农业 生产发展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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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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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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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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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回应关切 | 互动 回应 |
1.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的互动回应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 (变更) 20个工作 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十六)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财政预 决算 |
政府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5.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6.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2.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3.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5.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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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3.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4.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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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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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 |||||||||||||
1.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 |||||||||||||
1.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 1.随同预算公开上一年度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本地区和本级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 2.随同调整预算公开当年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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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十七)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要素)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级 | |||||
1 | 公共 服务 | 办事服务 | 1.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2 | 规划 编制 | 城市、镇总体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 | 1.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入户/现场 | √ | √ | √ | |||
3 | 乡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 | 1.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入户/现场 | √ | √ | √ | ||||
4 | 城市、镇详细规划 | 1.脱密后的文本及图表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入户/现场 | √ | √ | √ | ||||
5 | 部分村庄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 | 1.脱密后的文本及附图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6 | 规划 许可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 1.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7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1.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8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1.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9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1.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纸质载体■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十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府采购 信息 |
政府采购信息 | 1.招标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采购意向;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R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 √ | ||
2 | 资格预审公告 | 1.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3.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5.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R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3 |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2.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 、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 135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R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 ||||
4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1.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 2.对于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采购的项目,以预算“二上数”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 3.对于部门预算已列明具体采购项目的,按照部门预算中具体 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公开 4.部门预算未列明采购项目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进行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公开 5.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购项目的采购年限、概算总金额和当年安排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 13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 | 随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R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 ||||
5 | 采购文件 | 1.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 |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R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 ||||
6 |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3.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 |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R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 ||||
7 | 中标、成交结果 |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 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 5.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 6.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 135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 |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R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 ||||
8 | 采购合同 |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 3.供应商名称 4.合同内容。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公告框架协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 135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 | 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R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 ||||
9 | 终止公告 |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方式 3.采购项目终止原因4.公告期限 5.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 135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 | 及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R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 ||||
10 | 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公告 | 1.相关当事人名称及地址、投诉涉及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日期、投诉事项或监督检查主要事项、处理依据、处理结果、执法机关名称、公告日期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 135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 | 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R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
(十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法规政策 |
国家层面
法规政策
|
1.《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3.《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法规政策 | 地方层面法规政策 |
1.地方性法规;
2.地方政府规章;
3.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征收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征收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 |
1.论证结论;
2.征求意见情况;
3.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5 | 征收 |
房屋
征收
决定
|
1.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包括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6 | 补偿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1.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 | √ | √ |
(二十)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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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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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 |
二级 |
|
|
|
|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1 |
出生 |
出生 |
1.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2 |
收养、入籍等登记 |
收养 |
1.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3 |
注销登记 |
死亡注销 |
1.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4 |
|
服现役注销 |
1.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5 |
迁移登记 |
迁出、迁入登记 |
1.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6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
姓名变更、更正 |
1.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7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
性别变更、更正 |
1.受理部门 |
《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8 |
|
民族成份变更、更正 |
1.受理部门 |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9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暂住登记 |
1.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0 |
|
居住证申领 |
1.受理部门 |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1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居住证换、补领 |
1.受理部门 |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2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居住证签注 |
1.受理部门 |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3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居民身份证申领 |
1.受理部门 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4 |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1.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5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领、换领、补领 |
1.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6 |
|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
1.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二十一)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 行政处罚流程 | 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3.处罚执行情况: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
《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行政处罚决定 | 1.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 √ | √ | √ | ||||||||
3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 行政强制流程 | 1.查封、扣押清单;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2.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
《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行政强制决定 | 1.查封、扣押决定书(全文公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 | √ | √ | ||||||
5 | 行政命令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全文公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 | √ | √ | ||||||
6 | 行政管理 | 行政奖励 | 1.奖励办法、奖励公告、奖励决定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7 | 行政管理 | 行政确认 | 1.运行环节:受理、确认、送达、事后监管 2.责任事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8 | 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 | 1.运行环节:受理、审理、裁决或调解、执行 2.责任事项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 | √ | √ | ||||||
9 | 行政管理 | 行政给付 | 1.运行环节:受理、审查、决定、给付、事后监管 2.责任事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0 | 其他行政职责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1.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1 | 生态建设 | 1.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情况;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3.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4.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 | √ | √ | ||||||
12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1.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 《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 | √ | √ | |||||
13 | 公共服务事项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 1.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4 |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 1.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2.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 3.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4.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5.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
√ | √ | √ | ||||||||
15 |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 1.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 √ | √ | ||||||
16 | 公共服务事项 | 污染源监督监测 | 1.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每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生态环境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17 | 污染源信息发布 | 1.重点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信息,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监管信息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 | √ | √ | |||||
18 |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 1.公开重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及处理情况 | √ | √ | √ | ||||||||
19 | 公共服务事项 |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 1.水环境质量信息(地表水监测结果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2.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和PM2.5浓度 3.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包括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监测点位、执行标准、监测结果) 4.其他环境质量信息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二十二)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4.法定依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20个工作日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20个工作日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二十三)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法规 | 税收法律法规 | 1.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 政府网站 | √ | √ | √ | |||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
2 | 税收规范性文件 | 1.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 √ | √ | √ |
(二十四)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公开 对象 |
公开 方式 |
公开 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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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 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 渠道和载体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1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未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的处罚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2009年8月27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2018年12月29日修改)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年6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1.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精准推送 | √ 行政相对人 |
√ | √ | |||||||
1.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1.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健康教育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9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服务对象 | |||||||||||||
1.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 |||||||||||||
1.服务项目和内容 | |||||||||||||
1.服务流程 | |||||||||||||
1.服务要求 | |||||||||||||
1.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3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9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服务对象 | |||||||||||||
1.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 |||||||||||||
1.服务项目和内容 | |||||||||||||
1.服务流程 | |||||||||||||
1.服务要求 | |||||||||||||
1.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4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9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服务对象 | |||||||||||||
1.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 |||||||||||||
1.服务项目和内容 | |||||||||||||
1.服务流程 | |||||||||||||
1.服务要求 | |||||||||||||
1.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5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卫生监督协管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9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服务对象 | |||||||||||||
1.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 |||||||||||||
1.服务项目和内容 | |||||||||||||
1.服务流程 | |||||||||||||
1.服务要求 | |||||||||||||
1.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6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基本避孕服务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9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1.服务对象 | |||||||||||||
1.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 |||||||||||||
1.服务项目和内容 | |||||||||||||
1.服务流程 | |||||||||||||
1.服务要求 | |||||||||||||
1.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二十五)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财务信息 | 财务信息 | 1.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2.年度经费预决算信息 3.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招生管理 | 学校介绍 | 1.办学性质 2.办学地点 3.办学规模 4.办学基本条件 5.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学生管理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1.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二十六)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批准服务信息 | 办事指南 | 1.申报材料清单 2.批准流程3.办理时限4.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5.申报要求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实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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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办理过程信息 | 1.事项名称2.事项办理部门 3.办理进展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及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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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咨询监督 | 1.咨询电话2.监督投诉电话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实时公开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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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批准结果信息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1.审批结果2.批复时间3.批复文号4.批复单位5.项目名称6.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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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1.审批结果2.批复时间3.批复文号4.批复单位5.项目名称6.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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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 1.审批结果2.批复时间3.批复文号4.批复单位5.项目名称6.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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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1.核准结果2.核准时间3.核准单位4.核准文号5.项目名称6.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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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1.备案号 2.备案时间3.备案单位4.项目名称5.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谢洋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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