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日期:2021-02-22 15:03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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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047号)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多措并举、认真解析、规范梳理,有力推动大田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摆上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成立大田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督促、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成立“两化”建设办公室,挂靠县政府办,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两化”建设工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配足配强工作人员,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印发《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田政办〔202043号)和《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田政办〔202063号)等文件,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具体事项作出要求,指导督促各单位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同时,将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内容,对落实不到位、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将予以绩效扣分。   

  (二)严格标准目录编制。一是明确时间节点。26个试点领域涉及县本级的职能进行梳理,并分解到17个部门,明确要求17个部门标准目录必须于20201015日前完成并反馈县政府办,完成县本级标准目录。各乡(镇)参照县本级目录编制乡镇目录并于20201025日前报政府办备案。相关目录均要在20201030日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二是强化监督指导。各相关单位结合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参照上级标准指引,立足实际进行细化、增加、删减、修改。县政府办实时跟踪各单位编制进度,对编制单位负责的标准目录进行反复审核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及时进行修改,确保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事项无遗漏、全覆盖。目前,县直部门26个领域和各乡(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标准目录发布工作全面完成,并公开了相关领域的信息。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周边兄弟县市区、网站维护公司等沟通,及时对接最新编制标准,充分吸取兄弟县市优良做法,对目录进行创新性优化。积极学习福安市、晋江市等省级试点单位做法,结合网站改版,逐步调整优化网站专题页面,力求所有目录一目了然、便于查询。 

  (三)建设线下专区。在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设立了政务公开自助查询专区和咨询处,结合政府门户网站、“两馆”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全面完善我县公开查询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渠道,让信息获取更简单,让群众办事更便捷。同时,各乡(镇)依托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建设,设有可上网查询信息电脑,制度上墙,配备工作人员,为广大群众能够及时查询和办理业务提供便利条件,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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