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教育局关于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

日期:2020-10-23 15:12 来源:大田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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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站)、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田县教育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涂建志(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范承妙(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田剑锋(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局机关股室(站)负责人

专班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工作,乐玲繁担任专班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工作职责

1.科学编制政务公开标准。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及《福建省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公开事项,按照标准编制要求与格式规范,编制既符合政务公开实际又满足标准的目录。

2.严格规范政务公开流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五公开”要求,围绕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各项工作,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建立标准化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公开标准目录中的全部事项,为人民群众获取教育信息提供切实便利,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按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工作要求和标准目录内容,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缩短公开时限、创新公开方式,将教育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三、责任分工

1.政策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公开。(牵头股室:办公室)

2.教育概况,包括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教育统计数据和义务教育学校名录公开。(牵头股室:督导室)

3.民办学校信息,包括民办学校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日常监管信息公开。(责任股室:职成股)

4.财务信息,包括管理办法、预决算、收费标准等公开。(责任股室:财务股)

5.招生管理,包括学校介绍、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公开。(责任股室:初教股、中教股)

6.学生管理,包括学籍管理、学生资助政策、优待政策公开。(责任股室:初教股、中教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教师管理,包括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公开招聘、教师评优评先、教师职称评审。(责任股室:人事股)

8.重要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控辍保学等。(牵头股室:督导室)

9.教育督导公开,包括一般教育督导和义务教育均衡督导公开。(牵头股室:督导室)

10.校园安全,包括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理等公开。(牵头股室:安全股)

 

 

 

            大田县教育局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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