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哪些范围?

日期:2023-05-08 17:40 来源: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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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采用投资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具体范围为:

    1.各类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工矿、林业、垦区棚户区改造,其中采取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安排集中安置片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新筹集集中片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3.城市、县城(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的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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