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登记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条件:
1.本机关具有管辖权;
2.查看嘱托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并与嘱托查封单位进行核实。委托送达的,委托送达函是否已加盖委托机关公章,是否注明委托事项、受委托机关等;
3.嘱托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
4.嘱托文件所述查封事项是否清晰,是否已注明被查封的不动产的坐落名称、权利人及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号。被查封不动产的内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是否一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 3504250007   邮编:366100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502000102号
闽ICP备11007282号
地址:大田县凤山西路40号 联系方式:0598-7222168
主办: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