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来源材料
4.权籍调查成果
5.土地出让金价款缴纳凭证
6.涉税联系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 3504250007   邮编:366100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502000102号
闽ICP备11007282号
地址:大田县凤山西路40号 联系方式:0598-7222168
主办: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