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地役权,如何注销登记?

日期:2023-08-08 16:19 来源: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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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条件: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注销登记:1.地役权期限届满的;

  2.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

  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地役权消灭的;

  5.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

  二、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4.不动产登记证明;

  5.地役权消灭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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