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地役权,如何注销登记?
一、申请条件: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注销登记:1.地役权期限届满的;
2.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
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地役权消灭的;
5.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
二、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4.不动产登记证明;
5.地役权消灭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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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注销登记:1.地役权期限届满的;
2.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
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地役权消灭的;
5.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
二、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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