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地役权转移登记?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发生转移的,可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与房屋登记簿记载情况、与材料证明的事实均一致。持以下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4.不动产登记证明
5.地役权转移合同
6.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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