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地役权转移登记?

日期:2023-08-08 16:24 来源: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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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发生转移的,可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与房屋登记簿记载情况、与材料证明的事实均一致。持以下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4.不动产登记证明

  5.地役权转移合同

  6.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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