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条件?
申请条件:
(一)有符合本指导意见规定的举办者;
(二)有党组织设立及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
(三)有合法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规范的章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任职条件的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五)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经费来源;
(六)有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七)有符合房屋质量和消防安全要求,并与开办培训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
(八)有与开办培训类别相对应的课程计划及培训材料;
(九)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
2、机构名称预审核材料;
3、举办者资格文件(含主要投资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健康证、行政负责人的5年以上专业工作管理经验证明);
4、填报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含全体人员健康证明、相关从业资质证明及诚实守信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5、章程(投资组成、合作方式、违约和重大决策处理方法、破产清算方式);
6、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管理制度);
7、办学投入材料;
8、办学场地材料(产权证明材料、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内部结构平面图、房屋安全证明材料、消防合格证明材料);
9、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备案表(员工培训方案、课程计划、有出版号的教辅材料);
10、党组织建设材料(党员名单,如果没有就写个简单说明)。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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