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形式上、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概述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形式上、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等法律法规,我国实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使各创新主体更好地依法充分享受到各类科技优惠政策,请福建省相关单位到属地技术合同登记点做好各类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做到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应登尽登。
登记条件
- 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中介合同可申请认定登记;
- 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人、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人,应当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
- 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
- 同一项技术合同不得重复登记;
- 技术交易卖方应按所在地域申请认定登记。
- 申请登记的合同应当符合《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且是已经生效并在有效期内的技术合同;
- 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中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等的认定条件。
享受待遇
针对技术交易卖方优惠政策
- 增值税的减免: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一定条件可免征增值税(转让或开发方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所得税的减免: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奖酬金提取: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研究机构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奖酬金提取,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 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科技人员作为第一主持(责任)人研发的高新技术成果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单个技术项目转让交易额累计达到50万元或3年内多个技术项目转让交易额达到100万的,在参与职称评审时每个项目或每100万元可替代一项课题成果。
- 资金奖补:对同一单位2023年~2024年经我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按其认定年度已实际发生技术交易累计金额给予分段奖励。对累计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含)的部分,按其累计金额的1%给予奖励;高于1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含)的部分,按0.5%给予奖励;高于100万元的部分,按0.1%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对我市经授权设立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全年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达到1亿元的,给予工作经费补助3万元;
针对技术交易买方优惠政策
- 科技成果购买后补助:省内企业出资通过委托或合作开发、技术转让获得技术成果(含专利技术)的,根据技术交易费用,给予50-200万后补助,用于支持企业开展成果转化后续研发活动。
- 创新券补助:企业委外购买技术(开发、转让、许可、服务)的费用,可依实际合同金额的50%内申请创新券专项资金补助,每个年度每家企业总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经认定登记后,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由委托方加计扣除;
- 作为技术收入和研发投入绩效评价依据:经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作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评判技术收入的重要依据;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研发投入绩效评价依据等。
开始认定
认定材料
1. 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在线填报完成技术合同登记申请表;
2. 技术合同及相关附件材料;
3. 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书面授权书。
4. 技术合同成本核算表
办理流程
1. 当事人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html/)完成实名认证,并通过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补全当事人信息,提交登记机构审核;
2. 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当事人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授权事项办件人;
3. 事项办件人向所在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
4.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人员对合同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进行认定登记;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事人补正后,予以受理并进行认定登记;
5.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出具认定登记证明材料。
相关事情
注意事项
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按规定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其他事项
《三明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补暂行办法》的政策文件可通过登录三明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下载。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群众负担,奖补资金发放实行“免申即享”。即企事业单位在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时,一并提交实际交易财务凭证即可(政府补助项目可不提交),无需另行办理奖补资金申请手续。
《三明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补暂行办法》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暂行两年。
相关资料下载
技术合同成本核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