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4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0万元,用于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请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单位,并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1、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大田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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