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大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0-04-30 17:17 来源:大田县财政局
| | | |

各乡(镇)财政所、扶贫办: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6号)和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0〕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经县政府专题会议(〔2020〕18号)研究,决定下达2020年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7.9万元(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表,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直接拨付到乡镇财政所专户),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补助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等,对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重点帮扶对象予以优先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

请各乡(镇)严格按照《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和《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财农〔2019〕63号)要求,做好有关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好绩效评价,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在办理省级扶贫资金从财政专户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及到户到人的须在拨付支票摘要栏上规范填写相应的财政监管编码(CZJG040040040),以便银行识别并将相关拨付信息自动反馈到监管系统,并及时将资金拨付情况录入到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1.大田县2020年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2.2020年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大田县财政局     

                             2020年4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