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 农村“六大员”津贴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
根据省财政厅闽财预指〔2021〕33号精神,2022年文化协管员、治安协管员、民兵营长、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按100元/人月补助标准,农民技术员按350元/村月补助标准,其中:动物防疫员按150元/村月补助标准。现下达各乡镇2022年农村“六大员”津贴补助经费(详见附表),款列2022年“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闽财预〔2005〕74号)的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确保村级农民技术员、文化协管员、综治协管员、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民兵营长津贴按月足额发放到有关人员。
附件:2022年农村“六大员”津贴补助分配表
大田县财政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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