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田县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日期:2023-03-06 09:57 来源: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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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闽委振兴组〔2019〕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精神,2023年我县统筹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1678万元,其中省级部门统筹整合资金1118.59万元(不含省生态环境厅111.86万元),市财政78.3万元,县财政705万元(其中223.72用于先行垫支拨付省生态环境厅2021—2022年未到位资金),用于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拟定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书面等方式向县委乡村振兴办提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

  监督电话:0598-7279013

  通信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2号县农业农村局2#办公楼

  通信邮箱:dtxczxb0598@163.com

  

附件: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中共大田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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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030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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