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田县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闽委振兴组〔2019〕3号)、《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3〕12号)精神,省生态环境厅下达我县2022—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167.79万元(其中2023年111.86万元,2022年55.93万元),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书面等方式向县委乡村振兴办提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
监督电话:0598-7279013
通信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2号县农业农村局2#办公楼
通信邮箱:dtxczxb0598@163.com
中共大田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1日
附件
大田县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试点村 |
安排资金(万元) |
屏山乡内洋村 |
15 |
济阳乡济中村 |
32.79 |
桃源镇兰玉村 |
20 |
上京镇梅林村 |
40 |
建设镇建国村 |
40 |
广平镇元沙村 |
20 |
合计 |
167.79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