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10号)《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11号)文件精神,省下达我县2026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868.23万元,并明确市县承担631.77万元,省市县三级共计1500万元,用于支持石牌镇上坡村、吴山镇阳春村、屏山乡内洋村和美阳村、武陵乡大石村、上京镇隆美村等6个村开展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现将资金拟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书面等方式向县委农办(乡村振兴办)提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
监督电话:0598-7279013
通信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72号县农业农村局2#办公楼
通信邮箱:dtxczxb0598@163.com
附件:2026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中共大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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