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应知应会

日期:2018-08-31 08:44 来源:大田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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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扎实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编辑整理成《脱贫攻坚应知应会手册》,以便广大干部掌握政策,广大群众知晓政策,打通扶贫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本手册汇编过程中,由于时间仓促,难免存在遗漏或错误,敬请批评、指正。如有发现遗漏或错误的,请及时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目 录

 

 

1.全市精准扶贫基本情况............................................... 1

2.相关扶贫知识.............................................................. 16

3.扶贫相关政策解答..................................................... 23

 

 


 

 

全市精准扶贫基本情况

 

1.三明市是全国6个扶贫改革试验区之一(广东省清远市、辽宁省阜新市、浙江省丽水市、江苏省宿迁市、福建省三明市、山东省淄博市)。201548日,国务院扶贫办以国开办函〔201530号文件函复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设立福建省三明扶贫改革试验区,并赋予“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坚持超前探索、重点突破、地方为主、先行先试原则,针对扶贫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积极开展改革试验并力争突破,推进扶贫事业全面发展”的改革试验任务。

2.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个):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

3.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20个):明溪县枫溪乡、沙溪乡(已预摘帽);清流县林畲乡、赖坊镇、里田乡;宁化县方田乡、河龙乡、淮土镇(已预摘帽);建宁县伊家乡、客坊乡、黄埠乡(已预摘帽);泰宁县开善乡、新桥乡、梅口乡;将乐县光明乡、万全乡;尤溪县溪尾乡、八字桥乡;大田县武陵乡、吴山镇(已预摘帽)。

4.建档立卡贫困村(370个):

梅列区(8)。已摘帽(4):洋溪镇下坑村、孝坑村;陈大镇碧溪村;徐碧街道廖源村。未摘帽(4):洋溪镇岩兜村、饱饭坑村、连茂村;陈大镇长溪村。

三元区(7)。已摘帽(2):中村乡米洋村、张坑村。未摘帽(5):中村乡前村村、筠竹村、蕉坑村、白水村;岩前镇横坑村。

永安市(16)。已摘帽(6):曹远镇埔头村;西洋镇上螺村;槐南镇上罗溪村;大湖镇冲四村;洪田镇上石村;青水畲族乡三溪村。未摘帽(10):安砂镇水南村、罗峰村;洪田镇小磉村;贡川镇双峰村;槐南镇隔坪村;小陶镇奇河村、石丰村;青水畲族乡早安村;罗坊乡桂仁村;上坪乡大进村。

明溪县(30)。已摘帽(12):雪峰镇城东村;城关乡上坊村;瀚仙镇龙湖村;胡坊镇瓦口村;沙溪乡永溪村、沙溪村;夏阳乡紫云村、御帘村;盖洋镇湖上村、温庄村;夏坊乡夏坊村;枫溪乡枫溪村。未摘帽(18):盖洋镇葫芦形村、姜坊村、林地村;夏阳乡新坊村、杏村村;瀚仙镇瀚溪村、小眉溪村、岩里村;沙溪乡瑶奢村、梓口坊村;夏坊乡李沂村、苎畲村、高洋村;胡坊镇奋发村、胡坊村;城关乡狮窠村、王桥村;枫溪乡官坊村。

清流县(31)。已摘帽(12):龙津镇供坊村;嵩口镇沧龙村、高坑村;赖坊镇南山村;田源乡田口村;沙芜乡铁石村;嵩溪镇农科村、元山村;长校镇河排村;林畲乡石下村;李家乡长灌村;里田乡洋庄村。未摘帽(19):龙津镇下窠村、俞坊村、基头村;嵩溪镇黄沙口村、阳坊村、伍家坊村;嵩口镇大元村、范元村;林畲乡林畲村;温郊乡桐坑村;余朋乡芹溪村;田源乡廖武村;灵地镇邓家村、杨源村;李家乡河背村;长校镇沙坪村;里田乡田坪村;赖坊镇赖安村、姚家村。

宁化县(70)。已摘帽(23):城郊乡上畲村、马元亭村;湖村镇店上村;泉上镇谢新村;安乐镇安乐村;曹坊镇石牛村、三黄村、下曹村;治平畲族乡湖背角村;济村乡武层村;方田乡岭下村;石壁镇官坑村、红旗村、杨边村;淮土镇禾坑村、团结村;中沙乡楼家村、半溪村;水茜镇庙前村、沿溪村;河龙乡河龙村;安远镇伍坊村、岩前村。未摘帽(47):湖村镇巫坊村、龙头村、陈家村;泉上镇泉永村、罗李村、联群村;淮土镇寒谷村、梨树村、吴陂村、桥头村、赤岭村、青平村;石壁镇陈家村、桃金村、陈塘村、溪背村、江家村、江头村;水茜镇儒地村、沿口村;中沙乡中沙村、下沙村;河龙乡永建村、下伊村;安远镇永跃村、洪围村、安远村、后溪村;城南乡上坪村、横锁村、水口村;安乐镇洋坊村、黄庄村、夏坊村;曹坊镇黄坊村、南坑村、坪上村;方田乡方田村、朱王村;济村乡长坊村、罗家村、三村村;城郊乡马源村、旧墩村、社下村;治平畲族乡邓屋村、田畲村。

建宁县(42)。已摘帽(17):濉溪镇圳头村;溪口镇枫元村、桐元村、高圳村;里心镇汪家村、滩角村、戴家村;黄埠乡贤河村、友兰村;客坊乡龙溪村;黄坊乡陈岭村;溪源乡蒋坊村、楚尾村、上坪村;均口镇黄岭村、修竹村;伊家乡笔架村。未摘帽(25):濉溪镇高峰村、长吉村;溪口镇渠村村、杨林村、高山村、枧头村;里心镇岩上村;黄埠乡陈余村、罗源村;客坊乡湾坊村、中畲村、水尾村;黄坊乡毛坊村、仍田村、安寅村;溪源乡鲇坑村、都团村、大岭村;均口镇芰坑村、均口村、半寮村;伊家乡兰溪村、东风村、沙洲村、陈家村。

泰宁县(32)。已摘帽(23):杉城镇王石村、丰岩村、红光村、南会村、际溪村;朱口镇朱口村、音山村、龙湖村、石辋村;上青乡崇际村、江边村;新桥乡大源村、岭下村;大田乡大田村、谙下村;下渠乡下渠村、大坑村;开善乡儒坊村、洋坑村;梅口乡水际村、拥坑村;大龙乡大布村、官江村。未摘帽(9):杉城镇东石村、南溪村;朱口镇渠高村;上青乡上青村;新桥乡新桥村;大田乡料坊村;开善乡肖坑村;梅口乡大洋村;大龙乡张地村。

将乐县(32)。已摘帽(11):水南镇渡头村、溪南村;高唐镇陈坊村;光明乡光明村、永吉村;白莲镇古楼村;黄潭镇祖教村;万全乡阳源村、杏溪村;万安镇坊头村;大源乡西田村。未摘帽(21):古镛镇山门村、洋坊村;水南镇乾滩村;高唐镇班州村、高山坊村;漠源乡伍坊村、坑口村;光明乡各布村、际下村;南口乡蛟湖村、井垅村;白莲镇墈厚村;黄潭镇泰村;万全乡高坪村、良地村;万安镇正溪村;安仁乡石富村、余坑村;大源乡崇善村;余坊乡周厝村、余坊村。

沙 县(32)。已摘帽(3):大洛镇昌荣村;虬江街道柱源村;夏茂镇松林村。未摘帽(29):凤岗街道根坑村、井后村;虬江街道长红村、麦元村;青州镇前山村、坂山村、后洋村;夏茂镇车溪村、坡后村;高砂镇员墩溪村、柳源村、端溪村;高桥镇高桥村、新坡村、官林窠村;富口镇荷山村、罗溪村、池村村;大洛镇宝山村、罗坑源村;南霞乡畔岭村、龙泉村;南阳乡大基村、大基口村、坡科村;郑湖乡庆洋村、箭坑村;湖源乡圳头村、城前村。

尤溪县(36)。已摘帽(14):城关镇埔头村;联合镇吉木村、连云村;西滨镇下墩村;洋中镇后楼村;汤川乡山兜村;台溪乡象山村;坂面镇大坪村、下川村;新阳镇林尾村;管前镇九曲村;八字桥乡洪牌村;西城镇七尺村、山连村。未摘帽(22):梅仙镇下保村、汶潭村;联合镇惠州村;西滨镇双洋村;洋中镇洋边村、康林村;汤川乡胡厝村;溪尾乡秀峤村、莘田村、枣坑村;中仙乡文井村、吉华村、吉安村;台溪乡洋头村、福廷坑村;新阳镇葛竹村、双鲤村、文山村;管前镇洪村村、西溪口村;八字桥乡洪田村、坑头村。

大田县(34)。已摘帽(7):吴山镇梓溪村;济阳乡济中村;谢洋乡谢洋村;桃源镇东坂村;上京镇梅林村;太华镇高星村;文江镇后洋村。未摘帽(27):均溪镇金岭村、周田村;谢洋乡和春村;华兴镇仙峰村、洪坑村;吴山镇阳春村;建设镇建国村、建忠村;梅山镇梅山村;上京镇三阳村;太华镇魁城村;文江镇大安村;济阳乡砚坑村;湖美乡岬才村、旺建村;广平镇五峰村;屏山乡瑞美村、玉屏村;武陵乡大石村、百束村、桃溪村;桃源镇前村村;奇韬镇东佳村、奇韬村;石牌镇拱桥村、下洋村;前坪乡上地村。

5.贫困空壳村(247个):

永安市(18)。已摘帽(12):西洋镇上螺村,槐南镇高坪村、黄历村、小龙逢村、荆山村,洪田镇上石村,小陶镇五星村、新民村,罗坊乡吴坊村、掩桑村、坪坑村、溪源村。未摘帽(6):贡川镇龙岭村,大湖镇高增村,罗坊乡左拔村、岳地村、盘兰村,槐南镇隔坪村。

 明溪县(10)。已摘帽(4):夏阳乡御帘村、瓦溪村,胡坊镇洋地村,沙溪乡六合村。未摘帽(6):夏阳乡旦上村、俞云坂村、良村、溪边村,胡坊镇眉溪村,沙溪乡碧州村。

 清流县(23)。已摘帽(12):赖坊镇赖武村、东山村,沙芜乡新矶村,灵地镇灵地村、灵和村、青甲村、坑甲村、田中村、吉龙村,林畲乡孙坊村、石下村,里田乡洋庄村未摘帽(11):灵地镇步云村、姚坊村、邓家村、马寨村、尤坊甲村、古洋村,赖坊镇官坊村、陈家村、赖安村姚家村,林畲乡曾坊村。

 宁化县(74)。已摘帽(32):城郊乡高堑村、下巫坊村、杨禾村,湖村镇店上村,城南乡鱼龙村,曹坊镇宝丰村,治平乡治平村、湖背角村,济村乡济村村、神坛坝村、武层村、肖家山村、上龙头村、新田村、昆岗村,方田乡大罗村、岭下村、村头村,石壁镇拱桥村,淮土镇团结村、凤山村、淮阳村、竹园村、水东村、罗坑村、孙坑村、寨下村、五星村、大王村、隘门村,水茜镇下洋村、沿溪村未摘帽(42):城郊乡旧墩村、九柏嵊村、夏家村,济村乡洋地村、湖头村、罗家村三村村长坊村、吾家湖村,泉上镇新军村,湖村镇城门村,石壁镇桃金村陈塘村、张家地村、江口村、南田村,淮土镇桥头村吴陂村青平村、周坑村、梨树村赤岭村、仕边村、田背村、寒谷村,方田乡方田村、泗坑村、南城村、泗溪村,安乐乡洋坊村,曹坊镇根竹村,治平乡邓屋村、彭坊村、社福村、坪埔村、泥坑村、高地村、下坪村、高峰村、田畲村、光亮村,水茜镇下付村。

建宁县(22)。已摘帽(9):黄埠乡贤河村、封头村、山下村、大余村,客坊乡龙溪村、张溪村,伊家乡笔架村、隘上村,里心镇戴家村未摘帽(13):黄坊乡将上村,黄埠乡罗源村,均口镇芰坑村、岭腰村,里心镇花排村,溪源乡大岭村都团村,伊家乡陈家村、双坑村、东风村,客坊乡湾坊村水尾村中畲村。

泰宁县(23)。已摘帽(7):下渠乡渠里村,开善乡儒坊村、洋坑村,上青乡江边村,新桥乡大源村,大田乡谙下村,大龙乡官江村未摘帽(16):上青乡川里村、永兴村、东山村、三南村,下渠乡宁路村、陈元村、大渠村、渠口村、大湖村,开善乡肖坑村、墩上村,新桥乡水源村,大田乡料坊村、金坑村、北斗村,大龙乡里坑村。

将乐县(1)。未摘帽(1):漠源乡上洋村

沙 县(14)。未摘帽(14):大洛镇高坑洋村、后溪村、山际村,高桥镇泉水峡村,高砂镇樟墩村、龙江村,夏茂镇岩坑村,富口镇山氽村,南阳乡南阳村、华村村、坡科村、西坑村、大基口村、凤坡洋村。

尤溪县(24)。已摘帽(10):梅仙镇科地村,联合镇湖洋村、云山村,汤川乡溪坪村,台溪乡洋尾村、际坑村,新阳镇池田村,西城镇北宅村、和平村、新联村。未摘帽(14):梅仙镇东头村,汤川乡汤三村、丘山村,溪尾乡九峰村,中仙乡双溪村、岭下村,台溪乡桃坪村,坂面镇青坑村,新阳镇登山村、瓷厂村,管前镇洪村村,西滨镇西芹村,西城镇郑庄村,尤溪口镇尤墩村。

大田县(38)。已摘帽(13):均溪镇许思坑村,石牌镇京程村,华兴镇杞溪村,屏山乡王坪村,济阳乡济中村,谢阳乡坑口村,武陵乡茶山村,上京镇黄城村,太华镇池元村,建设镇建民村,文江镇大文村,湖美乡仁东村,梅山镇秀岭村。未摘帽(25):石牌镇盖山村,华兴镇早兴村,屏山乡内山村、许坑村,吴山镇张坑村、锦山村,济阳乡国庆村、泮林村,谢阳乡白玉村,武陵乡岬坪村,桃源镇上举村,太华镇华山村,建设镇和平村,广平镇兴埔村、岬头村,奇韬镇东佳村、龙溪村,文江镇温厝村、典坑村,梅山镇梅山村、金阳村,前坪乡吉坑村、上地村,湖美乡长坂村、后坪村。

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4年年初,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5579人。2016年全市“回头看”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54569人,2016-2017年,全市共脱贫减贫54165人,其中国定贫困人口34776人全部脱贫。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2013年底的105579人减少到2017年底的404人,贫困发生率从2013年底的5.46%下降到2017年底的0.03%(见附表)。


全市2015-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及脱贫情况统计表

(至201712月动态调整后的数据)

县别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情况

2015年底

2016年底

2017年底

2016年底

2017年底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梅列区

19

59

12

34

0

0

7

25

12

34

三元区

103

215

61

116

0

0

42

99

61

116

永安市

744

1600

331

685

0

0

413

915

331

685

明溪县

1665

5002

924

2469

3

7

741

2533

921

2462

清流县

1054

3296

622

1835

1

4

432

1461

621

1831

宁化县

4791

13321

2531

7290

21

64

2260

6031

2510

7226

建宁县

1777

5427

977

2813

4

11

800

2614

973

2802

泰宁县

1601

4972

885

2633

41

118

716

2339

844

2515

将乐县

984

2823

523

1380

10

31

461

1443

513

1349

 

1473

3396

767

1738

6

21

706

1658

761

1717

尤溪县

1881

5921

1053

3154

9

26

828

2767

1044

3128

大田县

2851

8537

1617

4675

42

122

1234

3862

1575

4553

合 计

18943

54569

10303

28822

137

404

8640

25747

10166

28418

 

 

 

 

 

 

 

 

 

 

 

 

相关扶贫知识

 

1.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行百里者半九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尽锐出战、狠抓实效。

2.习近平总书记对精准扶贫“四个切实”的要求:第一,切实落实领导责任;第二,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第三,切实强化社会合力;第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3.习近平总书记对精准扶贫“五个一批”的要求: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4.习近平总书记对精准扶贫“六个精准”的要求:一是扶持对象精准,二是项目安排精准,三是资金使用精准,四是措施到户精准,五是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六是脱贫成效精准。

5.实施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省委书记遍访贫困县,市委书记遍访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县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

6.精准扶贫。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

7.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8.国家“扶贫日”20148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明确,从2014年起,将每年1017日设立为“扶贫日”。

9.贫困标准线

2015年:国定标准2855元;省定标准3497元。

2016年:国定标准2952元;省定标准3550元。

2017年:国定标准3100元;省定标准3750元。

10.三明市脱贫攻坚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内,确保如期完成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20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以下简称重点乡)、37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47个贫困空壳村摘帽退出,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任务。

11.贫困人口脱贫退出。以户为单位,全面达到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定扶贫标准、有住房安全保障、有安全卫生饮水保障、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无因贫困辍学学生等衡量指标。

12.贫困村摘帽退出。以建制村为单位,全面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贫困发生率在2%以下,建制村通硬化路、通网络,所有自然村通电,农户饮水安全全部解决,村有卫生室、村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98%以上等衡量指标。

13.重点乡摘帽退出。全面实现贫困发生率在2%以下、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农户饮水安全全部解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95%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到95%以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25%衡量指标。

14.重点县摘帽退出。全面实现贫困发生率在2%以下、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饮水安全贫困户比率达98%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本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25%衡量指标。

15.贫困对象退出后扶持政策。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贫困人口、贫困村、重点县退出后,脱贫攻坚期内(至2020年),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区,确保稳定脱贫。

16.348”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一是“三步”工作法。在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中,采取“一申请、两比选、三公示”的“三步工作法”。“一申请”:即农户申请。“两比选”:由村民小组比选、村委会比选。“三公示”:村民小组公示,村委会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公示。二是“四因四缺”分类法。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把贫困农户分成“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三类。对于贫困户按照“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和“缺技术、缺资金、缺劳力、缺动力”等“四因四缺”进行分类,明确每户贫困户具体致贫原因。三是“八种帮扶模式”。在摸清贫困户致贫原因的基础上,因户制宜制定帮扶措施,在采取“结对帮扶型、创业培育型、入股分红型、资产盘活型、基地托养型、订单带动型、资金互助型、搬迁改造型”等八种帮扶措施。在原有“八种帮扶模式”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拓展了“三加三带型”党建扶贫、经营主体带动型产业扶贫、科技特派型科技扶贫、就学保障型教育扶贫、资源合作型旅游扶贫、产销联合型电商扶贫、融资担保型金融扶贫、“三自三助型”保障扶贫等“新八种帮扶模式”。

17.精准扶贫“五项工程”。乡村扶贫担保工程、家门口扶贫就业工程、精准扶贫试点示范工程、乡村教育助学工程、就业技能培训工程。

18.精准扶贫“三大行动”。强镇帮扶贫困乡行动、科技特派员帮扶行动、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行动。

19.村财增收“五促三保”。盘活存量资产促增收、整合项目资金促增收、倾斜土地政策促增收、林权权益让渡促增收、旅游深度开发促增收、基金资金支持保增收、财税返还定标保增收、目标考核激励保增收。

 

 


 

扶贫相关政策解答

 

一、住房保障政策

1.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市扶贫办)

1)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对象有哪些?

答:一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农户;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三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农户,经民政部门认定需要搬迁重建的农户; 五是农村中需要安置的五保户。

2)易地搬迁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一是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对象,每人补助25000元。二是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对象,每人补助10000元。三是非贫困人口搬迁对象,按每人3000元补助。四是五保户对象,按每户15000元补助。除五保户安置不再享受政策叠加补助外,其他各类对象搬迁均可享受政策叠加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追加3000元补助,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3000元补助,少数民族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1000元补助,贫困残疾人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1000元补助)。

3)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采取“以补促建”奖励方式,对20户以上安置区,在补助20万元基础上,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100户以上安置区,在补助150万元基础上,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

2.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市住建局)

1)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有哪些?

答: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等六类人群。

2)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165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4500元给予补助。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145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3000元给予补助。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130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2000元给予补助。

二、扶贫小额信贷扶持政策(市扶贫办)

1.小额信贷的扶持对象是哪些?

答: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扶持对象为建档立卡扶贫开发对象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低保对象。

2.小额信贷的贷款额度及利息是多少?

答:贫困户每户可享受额度5万元以下、年限3年以内的无抵押担保贷款。对贫困户的贷款应执行基准利率,并在限额内的实际贷款额按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为1-3年。

三、培训扶贫政策(市扶贫办)

1.雨露计划培训政策

1)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扶持对象是哪些?

答:2018年起,雨露计划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正在接受中、高职等职业教育的子女予以补助。

2)雨露计划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学年给予3000元的扶贫助学补助。对因入学、毕业、休学等未完成全年学习的,据实予以相应核减补助金额: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

2.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政策

1)创业致富带头人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前三年家庭人均收入达到2017年本县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三倍以上、有意愿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社会责任的个人及相关法人。

2)创业致富带头人享受政策有哪些?

答:创业致富带头人可享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策,由设区市统一组织培训,培训标准为200元每人每天。

四、综合保障扶贫政策

1.农村低保对象扶持政策(市民政局)

1农村现行低保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为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每人每年6624元,其余各县6144元。

2特困人员现行供养标准是多少?

答: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构成,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0%确定;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40%确定。

2.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市人社局)

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标准是多少?

答:对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贫困人员已脱贫的,可享受该项代缴政策至2020年。

五、教育扶贫政策(市教育局)

1.教育扶贫资助对象有哪些?

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子女。

2.学前教育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对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小学附设园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在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

3.义务教育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低保(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低保(含特困人员)寄宿生实施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每年每生1250元。

4.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助学金: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免学杂费:按每年1600元免除学杂费。

5.中职教育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技工学校)免除学费,并按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6.普通高等教育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本专科、研究生每生每年可申请原则上不超过8000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本专科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六、健康扶贫政策(市医保局、市卫计委)

1.精准扶贫医疗补助政策保障的对象有哪些?

答:2016年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国定、省定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包括扶贫开发对象和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如何资助?

答: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参保。

  3.精准扶贫医疗补助的具体补助方案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在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道补助后,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负担年度累计300元封顶,其余部分由精准扶贫医疗补助基金予以补助。当年度医疗扶贫基金不足的,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4.补助方案对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如何补助?

  答:①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范围内门诊特殊病种(尿毒症透析除外)费用,由精准扶贫医疗补助基金全额补助。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费用,精准扶贫补助基金不予支付。②已办理“重症尿毒症透析”门诊特殊病种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重症尿毒症透析”医疗费用,由精准扶贫医疗补助基金予以补助90%

  5.补助方案对住院医疗费用如何补助?

  答: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三明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以及经统筹区域内县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外就医的(符合就医地按病种收付费结算的,仍执行按病种收付费结算),其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由精准扶贫医疗补助基金全额支付。②由于个人原因自行转外就医的,精准扶贫补助基金不予支付。

  6.精准扶贫医疗补助执行期限?

  答:201871日至20201231日。精准扶贫补助费用结算与基本医保结算年度一致。

  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有何优惠政策?

  答: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个性化有偿签约服务包的个人缴费部分由精准扶贫基金支付。②慢性病长处方和延续上级医院处方。对于服务依从性好、病情较稳定的慢性病签约居民,家庭医生可一次性开具12个月药量,并对签约居民进行用药后的跟踪随访,在保证医疗安全与效果的基础上,减少往返医疗机构次数;经家庭医生转诊到上级医院的签约居民,再回到基层就诊时,家庭医生可延长上级医院专科医生所开具处方中同样的药品,满足居民针对性用药需求。③签约居民经县级或以上医院住院治疗后,转回到签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康复治疗时,取消医保报销在基层的起付线;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条件的签约居民,从上级医院转到签约家庭医生处开设家庭病床,家庭病床纳入住院统筹基金报销。④免除一般诊疗费,凡是到乡(镇)卫生院及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般诊疗费一律给予免除。

七、残疾人扶持政策(市残联)

1.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 ①就读高中的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②参加自学考试的残疾学生或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单科考试成绩累计及格五门的,可以申请补助一次,每次补助1000元;③参加电大、远程教育等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习取得毕业证的残疾学生或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取得大专文凭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取得本科文凭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④就读大专、本科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习的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⑤就读研究生的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    

2.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答:①意外身故保障:残疾人在保险协议生效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5000元死亡保险金。②疾病身故保障:残疾人在保险协议生效期限内因疾病死亡的,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3000元死亡保险金。③意外医疗保险保障:残疾人在保险协议生效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人民币300元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补偿最高不高于5000元。在二级以下医院诊疗,确实需要抢救,医疗费开支在1000元以内,按合同给予赔偿。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答: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是具有我市户籍,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 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 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是具有我市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各类重度残疾人。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50 元。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标准是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 100 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50 元。

八、生态扶贫政策(市水利局)

1.水土流失区非柴燃料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2018年至2020年,对水土流失率13%以上的23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补助。

2.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非柴燃料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从2018年至2020年,每个贫困人口每年补贴200元,市、县各补50%

九、产业扶持政策(市扶贫办)

1.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补助范围有哪些?

答: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光伏扶贫、“农家乐”、林下经济等项目补助,每户(或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0元;扶持直接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60%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贫困村提升工程,重点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或改善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条件。

2.省级财政专项产业扶贫发展资金补助范围有哪些?

答: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创业发展,对贫困户购买种苗种畜禽、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生产设施和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光伏扶贫等项目进行补助。

十、保险扶贫政策(市扶贫办、人保财险三明分公司)

1.2018年保险扶贫险种有哪些?

答:从2017111日起至20181031日,对我市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以及梅列区、三元区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试点的建档立卡困难户,开展光伏设备财产综合险、大田作物险、意外伤害险,保费由市财政承担。

2.光伏设备财产综合险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协议内光伏设备资产清单,保险公司承担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

3.大田作物险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水稻种植补充保险:在全省水稻种植统保的基础上,每亩增加保险金额100非水稻类大田作物种植保险每亩保险金额300元。

4.意外伤害险内容有哪些?

答:意外身故、意外伤害致残,每人保险金额3.5万元;意外伤害导致住院:享受住院津贴每人每天50元,每次最高给付15天,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天;附加10种重大疾病救助保险:贫困人员在患有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心脏瓣膜手术、良性脑肿瘤、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III度烧伤10种重大疾病的10种重大疾病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第一道”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偿后,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再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予以补助90%

十一、贫困村扶持政策

1.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有何扶持政策?(市财政局)

答:给予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60万元,其中:50万元由县级组织运营,每年运营收益作为试点村收益由县级返还试点村;10万元由设区市组织运营,设区市运营项目收益作为县级运营项目的风险保障金,收益资金起到托底和激励两方面作用;由县级运营的5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40万元,县级财政安排10万元;由设区市运营的1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6.5万元,设区市财政安排3.5万元;试点收益重点用于支持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生产、生活困难项目。

2.贫困村烟叶税返还有哪些政策?(市财政局、烟草局、扶贫办)

答:①对烟叶税已达10万元(含)以上的建档立卡种烟贫困村,原有烟叶税返还政策维持不变。②对烟叶税返还在10万元以下且烟叶种植面积大于125亩(含)的建档立卡种烟贫困村,适当提高烟叶税返还村财的比例,确保村财达到10万元(含)以上。③对烟叶种植面积小于125亩的且有条件扩大种植面积至125亩(含)以上的建档立卡种烟贫困村,积极扩大种烟面积至125亩以上,并提高烟叶税返还村财比例,确保村财达到10万元(含)以上。④对烟叶种植面积小于125亩且无条件扩大种植面积的建档立卡种烟贫困村,应从县级烟叶税统筹中补足村财,确保村财达到10万元(含)以上。⑤对没有种烟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应通过帮扶措施确保村财达到10万元(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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