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资金安排
根据田政办函〔2015〕号文件要求,2021年县政府安排扶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050万元,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
附件:扶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资金安排表
附件
扶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资金安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 (万元) |
内容 |
1 |
小额信贷县级贴息 |
200.829374 |
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13号文件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1〕3号文件精神,贷款置换后,脱贫户、乡(镇)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享受县财政延续贴息2年的政策,置换的贷款主体同样享受该政策。2021年我县共有1059户脱贫户小额信贷和17个乡(镇)光伏公司需由县财政给予延续贴息,预计第二季度到第四季度贴息资金需292.229374万元(贴息资金按每季度银行的基准利率,据实核拨相关资金)。 |
2 |
招聘20名扶贫助理员 |
22 |
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4号》文件精神,我县共招聘扶贫助理员20人,工资福利待遇按3.3万元/人/年核定,共需经费66万元,2020年已支付5-12月薪金44万元,还缺口2021年1-4月薪金22万元。 |
3 |
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贴息贷款偿还本金 |
436.8164 |
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13号》文件精神,县财政按时间节点据实核拨地方政府债券、国家建设基金、易地扶贫专项贷款等各项专项资金利息。预计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金40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还本金28.8164万元,共计归还本金436.8164万元。 |
4 |
2020年、2021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贴息贷款利息 |
62.672517 |
根据《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款计收利息通知》(闽扶贫公函〔2020〕17号)文件精神,我县需支付地方政府债券(10年期档)的利息6.484517万元。2020年12月,大田县金凤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惠农分公司先行垫付了该利息,现需将垫付的资金置换,所需资金为6.484517万元。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13号》文件精神,县财政按时间节点据实核拨地方政府债券、国家建设基金、易地扶贫专项贷款等各项专项资金利息。预计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利息37万元、专项建设基金利息8.148万元、专项贴息贷款11.04万元,共需利息约62.672517万元。 |
5 |
脱贫攻坚档案归档 |
110 |
根据《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的通知》(闽档〔2021〕4号)文件精神,2021年年底前,需按照档案移交进馆相关要求和程序,完成县乡两级精准扶贫档案移交县级综合档案馆工作。为高质量完成上级任务,将我县扶贫档案规范整理,做好档案进馆工作,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材料整理、软件管理数据录入、扫描归档等工作,预计所需经费110万元,根据实际归档数量金额,据实核拨。 |
6 |
市、县脱贫攻坚工作奖励经费 |
12.45 |
根据《关于开展对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及时奖励的通知》(明扶办〔2020〕19号)、《关于印发<在全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方案>的通知》(明人社〔2020〕375号)、《关于开展对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及时奖励的通知》(田扶办〔2020〕26号)文件精神,受到表彰人员奖励奖金标准按照嘉奖1500元、记三等功3000元发放。我县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记三等功1名、嘉奖1名,市人社局表彰记功1名,县委、县政府表彰记功18名、嘉奖42名,共计三等功人员20名,嘉奖43名,所需经费12.45万元。 |
7 |
雨露计划 |
1.5 |
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每生每学年补助0.3万元标准,不满半学年的按0.1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2020-2021年我县贫困家庭子女上中高职和技工院校的在校生共253人,共需资金75.6万元,上级下达我县补助资金74.1万元,尚缺1.5万元。 |
8 |
扶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
50 |
印刷扶贫及乡村振兴材料、宣传相关政策、开展实地调研、培训相关业务、工作推进会会务费、相对贫困人口帮扶等 |
9 |
国开行产业贷款利息差 |
48.731709 |
2016年12月21日县政府同意以福建大田县金凤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5亿元作为光伏扶贫资金(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22号),贷款利率4.9%,贷款期限15年,国开行发放贷款本金9500万元,实际放贷5622.95万元,至2018年6月20日产生的利息已结清。2018年6月21日至2021年4月21日需支付利息48.731709万元。其中:1、由农业发展协会委贷272.7223万元,贫困户贷款利率为4.75%,国开行放贷利率4.90%,利率差额0.15%产生利差7.824667万元。2、需提前还款3500万元,因办理还款手续,于2018年6月26日还款,5天产生利息2.349315万元。3、因银监会政策调整,不能办理商业银行委贷,未能及时发放贷款412.05万元,至2019年6月11日产生利息19.6373万元。4、光伏扶贫贷款涉及贫困户多,乡镇陆续归还本金308.42万元后,办理国开行还款时间差产生利息18.920427万元。 |
10 |
预留资金 |
105 |
|
合计 |
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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