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日期:2021-12-16 16:59 来源: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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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照执行。

2.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

3.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4.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5.贷款贴息:财政全额贴息。

6.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7.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8.实施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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