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遴选条件

日期:2024-09-03 09:07 来源: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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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条件

  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以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和乡(镇)创新创业人员为主,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2.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上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转型发展、绿色发展、高效发展上成绩显著。

  3.有能力、有意愿带动农民就业致富,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着农民赚,有效吸纳或促进了当地农民就业创业增收。

  二、具体条件

  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及其创办的经济实体主要分为三类,具体条件如下:

  1.创办家庭农场人员或种养大户。需有先进的种养技术,是当地种养能手。生产经营或销售方面有创新或有独到之处,经济效益较好。生产的农产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优先考虑。

  2.创办、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社人员。需是农民合作社创办人或主要负责人。合作社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财务制度,管理规范透明,在当地有很好的口碑。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品牌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有所创新或有独到之处。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农民)数量较多,增收效果明显。

  3.创办农村一、二、三产业的企业或服务组织人员。需是创办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乡村服务业、农村电商、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等企业或服务组织的创办人或主要负责人。企业或服务组织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有突破。企业或服务组织在生产经营、节能环保、营销方式、益农信息服务等方面,与同行业相比市场竞争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员工以农民或农民工为主。省级科技特派员,持有相关专利,获得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奖励,参加农村创新创业大赛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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