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商务部门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县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项目类型和标准
(一)县域商业网点。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指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综合型固定场所,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的农贸市场不在支持范围内)。每个乡镇最多支持一个,乡镇商贸中心等民生项目可由乡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必须有文件明确规定的运营管理单位)。
(二)县域物流网络。县域邮政、快递企业整合资源,发展共同配送,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村级站点不在支持范围内),包括购买改造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不含物流配送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每县最多支持一个整合项目。已获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三)县域流通网络。商贸、电商企业建设改造用于提供县域内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的前置仓等设施设备。
(四)县域产业发展。商贸、电商企业建设改造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获得授权的企业可建设或改造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且每个县最多支持一个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项目。
(五)废旧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原则上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不支持投资金额较大的家电分拣中心,或报废机动车拆解中心等建设)。
上述支持项目需由企业作为投资建设责任主体,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经认定后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不含税)50%的补助(需经竣工验收并已实际运营)。项目实际投入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实际投入金额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认定。拟申报的县域商业建设项目需是自申报之日起1年内可完工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清单申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于2025年3月26日前根据支持方向和内容,积极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填写项目清单(附件1)上报县商务局。
(二)项目材料申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可同时准备项目申报材料,上报时间另行通知,材料要求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4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序排列,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需列明项目申报方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按如下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
1.项目申报表(附件2)。
2.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3)。
3.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行业资质等有关材料,所提供各类复印件、佐证材料等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项目方案及可行性研究分析材料(需详细写明每项建设内容和详细投资额、资金来源,同时要突出表述项目建成后将要达到的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对完善县域商业体系起到的作用等)。
联系人:县商务局商贸股,魏威(0598-7267733)
附件1: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2:项目申报表
附件3:项目申报承诺书
大田县商务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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