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07 15:33 来源: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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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全局工作重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局行使生态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中心工作,成立了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位。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突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对已公布的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范,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坚持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制度,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精神,集体讨论决定全局“三重一大”事项。三是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实施依法治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始终坚持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积极主动配合国家及省市环保督察工作,及时对办结案件“回头看”,做好后督查工作。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查处生态行政案件时,能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秉公办事,敢于坚持原则,不搞“关系执法”、“人情执法”,杜绝“选择性执法”,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罚,罚之有据,罚之得当,树立了生态行政执法的权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今年来,我局共立案查处生态违法案件33件;收缴罚没款金额为人民币229.3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件1人;涉嫌犯罪,移送县公安局侦查6件,全年未发生因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及起诉的案件,有力地震慑生态违法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综合执法效果。2021年11月30日,我局荣获“2016-2020年全县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依法治理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民主监督及检察、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及时答复,满意率100%。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设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本年度收到2份检察建议书,组织工作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认真的落实反馈。

  (五)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围绕重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协同各部门开展“6·5”世界环境日、《行政处罚法》、“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单,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知识。二是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乡村”等法律七进活动,推进社会宣传多元化,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积极开展生态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中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表现在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宣传力度和覆盖面有待加强;日常执法巡查机制不够健全,执法巡查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这些问题主要原因是:

  (一)作为行使相对集中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关,日常主抓执法业务,普法宣传在人力、资金上投入不足;普法宣传的重点主要停留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企业中,对广大农村农民广发性普法宣传力度不足。

  (二)执法力量不足,我局下设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仅有9名执法人员,部分工作人员需身兼数职,缺编少人的问题比较突出;行政执法条件未能满足日益繁重的执法需要,缺少相应的巡查车辆、调查取证设备等物质保障。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能够认真研读、掌握《规定》主要内容,领会《规定》基本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经常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法治建设议题,听取各股室(队)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解决困难和问题。局各股室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把《规定》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严格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明确职责分工,督促抓好责任落实;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及时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度情况,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普法、学法等活动相结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工作,积极参加各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二是建立学法用法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制定并认真实施普法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切实做到了时间和内容的落实,确保学法活动的到位,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普法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建设实践相结合注重总结、善于创新,为法治政务服务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市、县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制定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并按照“项目化、表格化、责任化、时序化”要求督办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一)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强化法治思维,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持续提升生态综合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加强生态综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为重要抓手,定期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专业化水平,努力在全局形成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法治化氛围。

  (三)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生态宣教新格局。普法宣传形式多样化,在局机关设置宣传栏、固定宣传牌,在城区、乡村部分重要路段、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并通过电视、广播、自媒体等媒介加强媒体宣传,切实提升宣传实效。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常态化”,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围绕重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进社会宣传多元化,注重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乡村”等法律七进活动,进行相关生态法律法规宣传。

  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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