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供销社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8 10:38 来源:大田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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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县供销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及省市供销社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供销社决策部署,按照《大田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更大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现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认真履行职能。

  我社是为农服务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县政府管理的全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没有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职能,也没有行政审批事项。为更好地践行为农服务宗旨、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我社根据自身性质和职能职责,专门按“三定”方案对机关各股室的职能、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再明确,做到任务到股室、责任到人。

  积极认真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及其他商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扎实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

  2、推进依法科学决策。

  我社始终坚持依法治社、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县供销社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由县社党组会讨论、决定。县社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3、积极维护和谐稳定发展大局。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依法治社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定不移依法维护稳定,全力以赴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畅通信息渠道,逐一开展诉求分析、矛盾排查,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杜绝小事拖大。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有序理性反映诉求和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依法按政策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围绕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信访突出问题,梳理重点信访事项,切实做到分类处理、限时化解。去年以来,经我社主要领导多方协调,圆满解决了1993年供销贸易总公司开发的原罐头厂小区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遗留问题。

  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督导落实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社资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因联合社机关参公管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而改变社有资产管理权属,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条件。年初,我社通过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处理5起侵占供销社社有资产案。

  4、法律顾问制度。

  为保证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推动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我社年初签订协议聘请1名法律顾问,明确了法律顾问职责,确保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实效。今年来我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外合同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属各企业凡对外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类似的书面文件先送审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再上报社党组、班子会通过,否则一律视为无效合同。

  5、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突出宪法学习,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围绕禁毒、信访维稳、国防教育、网络安全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6、理论学习方面。

  县供销社多促并举,强化理论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教育、无纸化学法用法、干部在线学习等方式,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社能力。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存在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社法治建设工作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政策落实有差距。

  受传统行政思维的制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不够强,对改革发展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关注不够、研究不深,从而导致政策落实有差距。

  2、自身职权有限制。

  县供销社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依照法定职权,县供销社无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一定程度上缺乏有效的工作手段适应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工作的需要。

  3、法治宣传方式单一。

  县供销社对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宣传形式多为理论学习,学习方式多为集中研学、专题讲座,在创新多元化的法治宣传手段方面不够。

  4、信访维稳工作任务重。

  由于改制企业下岗职工遗留问题属于政策范畴,加之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多、复杂程度深,运用司法途径解决难度较大。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

  严格履行单位负责人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将法治政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专题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县社党组会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按要求积极参加以法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相关会议,并及时学习传达会议精神。

  四、下步打算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创新思路,加强监管,继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

  二是继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法律顾问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完善咨询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增强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合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四是继续加强学法普法宣传工作,对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纳入培训计划,要求个人自学和组织开展培训学习。积极参加培训,结合法治建设实际,加强理论研究,全面提高县社机关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和依法履职能力。

  大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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