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田政行复〔2023〕24号

日期:2023-12-27 16:50 来源:大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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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叶*柱。

  被申请人:*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梅建强拆字〔2023〕2号),于2023年9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于2023年10月7日向本机关提交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机关准予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本案行政复议终止。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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