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田政行复〔2024〕4号

日期:2024-04-22 17:18 来源:大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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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池*。

  被申请人:*局。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大公(建设)行罚决字〔2024〕00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2月20日收到申请材料后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机关准予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本案行政复议终止。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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