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文书示范文本

日期:2025-08-18 09:30 来源:大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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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文书示范文本

 

 

 

 

 

   【说明】

1.本示范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条第三款、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第七十七条制定,供行政复议申请人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申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无正当理由中止行政复议审理、受理后超过期限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违法,向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申请监督;或者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向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申请监督时使用。

2.其他上级行政机关收到上述行政复议监督申请书的,可以参照本示范文本制发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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