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公安局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目录

日期:2021-01-29 17:16 来源:大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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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名称

设定证明的依据

备注

1

户口迁移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户口项目登记及变更更正

行政确认

无房证明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第十九条、第一百零五条

 

2

户口迁移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户口项目登记及变更更正

行政确认

无其他住房证明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第十九条

 



保安员证补办初审


行政许可


有效身份证件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十九条。

 

 

4


保安员证初审


行政许可


有效身份证件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十九条、第十七条。

 


 5


保安员证注销初审


行政许可


有效身份证件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十九条、第十七条。

 


 6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行政许可


有效身份证件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十九条、第十七条。

 


7

举行聚会游行示威许可


行政许可

集会游行申请报告、集会游行示威审批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2011)》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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