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统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日期:2025-06-25 17:13
来源:大田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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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实施主体 |
1 | 对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行政检查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应当依法报经批准。统计调查范围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统计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由国家统计局审批。 | 大田县统计局 |
2 | 对涉外统计调查活动的行 政检查 | 【部门规章】《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涉外调查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外调查实施监督管理。 | 大田县统计局 |
3 | 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 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 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 【宪法法律】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报送、归档等管理制度。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 大田县统计局 |
4 | 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 统计资料情况的检查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 大田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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