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商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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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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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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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监督管理 |
商务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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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家庭服务业监督检查 |
商务部承担全国家庭服务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家庭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指导协调合同文本规范和服务矛盾纠纷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服务业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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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监督检查 |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行业统计工作,经营者应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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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餐饮业管理监督检查 |
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开展行业统计,规范行业秩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行业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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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 |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资质认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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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报告的监督检查 |
商务主管部门可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根据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的建议和反映的情况进行检查,以及依职权启动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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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 |
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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