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4-11-28 15:16 来源:大田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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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

  (二)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有关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负责高层次专业技能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人才市场。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负责国(境)外相关人员就业管理工作。

  (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统筹层次。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六)贯彻落实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的政策和监督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对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劳动用工备案、劳动标准实施。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查处和督办有关重大案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落实相关政策,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事业工勤人员,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综合管理职称工作,负责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规定,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政府表彰奖励惩戒制度,综合管理全县政府表彰奖励惩戒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按分工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规定,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领导分工 

  (一)吴高勇(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主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全面工作。

  (二)高秋香(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养老和工伤保险、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卫生健康、教育等工作;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养老和工伤保险股、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奇韬镇、广平镇、建设镇。

  (三)高中茂(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劳务派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农业农村、民政(双拥)等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开发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劳动就业中心、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联系文江镇、梅山镇、湖美乡。

  (四)林昌海(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基金监督、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劳动维权、工业经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治信访等工作。分管劳动关系和监察股、财务和基金监督股、社会保险中心。联系太华镇、上京镇、桃源镇。

  (五)柳树南(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意识形态、保密、行政保障、机关效能、工资福利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工资福利股。联系谢洋乡、吴山镇、济阳乡

  (六)陈志清(党组成员):负责行风政风,人大、政协议案办理窗口建设等工作。主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工作联系武陵乡屏山乡、前坪乡

  (七)陈玉珍(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联系均溪镇、石牌镇、华兴镇。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会务、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综治、督查、信访及接待联络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效能建设、绩效评估和机关内部制度建设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12345”诉求件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与管理工作,组织本系统局域网、局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的开发、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人事等信息数据库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清理、评估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负责县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任务落实及普法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科室负责人:施发谱;联系电话:7222150)

  (二)财务和基金监督股组织协调本系统重大项目的立项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贯彻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管理落实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负责各项人才津贴发放的审核支付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编制本局各项经费预决算,监督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内部审计;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依法监督就业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审计监督;组织或协助查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违纪、违法案件。(科室负责人:黄书将;联系电话:7302996)

  (三)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推进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类群体(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落实国(境)外人员就业管理政策;落实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建立失业预警制度;组织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和自主创业政策,组织开展全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负责毕业生就业项目的协调和管理。负责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负责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协调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制度,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科室负责人:周有华;联系电话:7260013)

  (四)人力资源开发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落实人才(不含外国专家)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落实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按分工承办中央、省和市驻大田单位人才引进及人员进驻有关事宜,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及事业工勤人员调整有关事宜;综合管理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县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规划、政策;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专家考察、休假和专家联系、服务工作。 (科室负责人:余启伟;联系电话:7267091)

  (五)劳动关系和监察股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审核县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指导行业和用人单位定员定额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支付保障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实施监管;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和督办有关重大违法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处理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突发事件,负责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和实施“黑名单”等惩戒措施;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机构开展监察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落实农民工工作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承担涉及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具体承担大田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科室负责人:杨朝廉;联系电话:7339336)

  (六)调解仲裁管理股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及实施规范;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受理并承办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全县仲裁员和调解员培训、资格管理,负责选聘、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具体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科室负责人:刘军业;联系电话:7222275)

  (七)养老和工伤保险股综合管理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等城乡养老保障工作,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等工作;负责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乡养老保险基金。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伤保险工作,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工伤认定管理及组织开展工伤认定工作;落实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对全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国家、省、市政策的行政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科室负责人:陈颖;联系电话:7243114)

  (八)工资福利股具体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管理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县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科室负责人:廖启承;联系电话:7267091)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指导人事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和聘用管理工作,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人员聘用备案事宜。负责县属事业单位聘用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信息数据库建设;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政策;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确认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组织管理。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政策,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综合管理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落实考核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系统机关及事业单位业务绩效考核评估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与备案工作;贯彻落实奖励表彰制度,负责以国家、省、市政府名义表彰个人、集体的审核推荐;贯彻执行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政策,负责惩戒工作综合指导和处分决定备案工作。 (科室负责人:叶聿道;联系电话:7269096)

   四、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福万通大厦8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冬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366100

  办公电话:0598-7222150

  传   真:0598-722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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