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水利局

日期:2023-07-06 18:11 来源:大田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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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利规划、水资源规划和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牵头拟订县域内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域内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村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承担饮用水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编制。监督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釆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及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承担江河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承担1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和行政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的实施和监督。按权限审核或审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监督管理移民安置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负责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   

  (十二)负责涉水行政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统一管理。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和监督。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水利有关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承担坑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城区供水管理,满足城区居民生活、生产用水以及其他用水需求,保障饮用水安全。   

  (十六)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自然灾害防救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指导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和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地火情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地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关于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县生态环境局、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按分工负责对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管。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3.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统一管理自然资源调查相关工作,做好国土、矿产等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统一发布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结果。县水利局按规定负责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森林、草原、湿地动态监测与评价,实施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以森林经营和保护为目的的林业专业调查;负责组织实施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森林资源作业设计调查。   

  4.关于饮用水安全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饮用水水资源保护相关和城乡供水管理,满足社会用水需求,保障饮用水安全。县卫生健康局依法承担饮用水卫生监督,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及时通报饮用水水质安全监测结果。   

  二、领导分工   

  林芳庆(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林书设(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委、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综治和平安建设、信访、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机关效能和老干部工作。分管办公室(含机关党委办公室)。   

  汪杨柳(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审批、堤防管理、质量和安全监督、规划计划、招投标、招商引资和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水利建设管理股,水利工程站(含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站、质量监督站)、城区堤防维护处、安办。联系单位:大田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卢国首(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及农村电气化、水利科技、城乡供水、政务中心(含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扶贫工作;协助分管河湖长制工作。分管水利工作站、水电工作站(含农村电气化工作站)、政务中心水利窗口、扶贫办。联系单位: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大田水务有限公司   

  余育建(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土保持和河湖长制工作。分管水生态综合管理股,水资源站(含节水办)、水土保持中心、水土保持工作站、河务中心。联系单位:大田县坑口水库服务中心   

  林起彰(党组成员、移民发展中心副主任):负责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全面工作。分管水库移民股。   

  林建明(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  

   林玉温(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工作。  

  陈培焜(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土保持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主任:郑新镱,联系电话:13950912037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工教育等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组织实施县政府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有关水利的造价、价格、收费、信贷等工作。指导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二)水利建设管理股(股长:郑光顺,联系电话:13358509938   

  指导监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拟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水库、堤防及水闸除险加固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城乡供水、用水、节水等活动,负责城乡供水管理,保障供水安全。   

  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节水型农村水利发展目标和计划,组织指导灌区的管理、更新改造和续建配套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承担水能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拟订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1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工作。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和重大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江河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组织、参与水利安全事故的查处。   

  (三)水生态综合管理股(股长:周庆生,联系电话:13860584158   

  负责水利行业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水利行业体制改革。承担水利政策法规的宣传。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水事纠纷,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的编制。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和推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承担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依法实行河道釆砂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县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负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水利对外技术交流合作。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河湖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灾情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协调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四)水库移民股(负责人,陈彩芹,联系电话:13950912185   

  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及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组织移民评估工作。监督、指导库区开发性生产项目的实施。反映、协调、解决库区遗留问题。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61日—930日)    

    冬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366100    

    办公电话:0598-7222063   

    传  真:0598-73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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