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3-10-07 11:22 来源:大田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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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等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秩序和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的相关政策、意见、办法等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相关工作。

  (二)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

  (三)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政策;负责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房地产开发与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全县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

  (五)拟订全县城乡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生活污水、燃气、市容环卫、餐厨废弃物、城市建设档案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线工程建设和行业监管。研究拟订全县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六)承担规范和指导监督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农村住房建设和住房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建设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承担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责任。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全县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

  (九)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指导和管理地下空间的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建设行业相关项目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绿色建筑、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指导实用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村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生活减排。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本县建筑企业参与省外、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三)负责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有关行业、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活动。

  (十四)负责数字城管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制定数字城管相关规范性文件,协调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和运行。

  (十五)负责行使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燃气、物业管理和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六)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指导;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并做好检查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加强全县城乡建设管理统筹,推进建筑节能和村镇减排,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全县城镇化健康发展。

  2.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建立健全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城市管理,创新治理方式。进一步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活动的监督,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二、领导分工 

  刘传贵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严志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组织人事、计划财务、系统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系统团委、卫健、老龄委、老体协、工会、女工委;负责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生活垃圾、污水,燃气行业管理,城市市政管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和应急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夜景建设规划,城市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负责村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水土保持、生态环保、防汛抗旱、农村驻村、重点项目,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房长制,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相关工作。联系工匠协会,县市政工程公司。

  分管部门:城乡建设股(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办、房长办)、村镇建设工作站、市政工程服务中心,环境卫生中心。

  郑超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房地产业,城市房屋征收、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房屋安全排查,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行政审核审批。联系房地产协会、房地产中介协会、县行政服务中心。

  分管部门:房地产业股、住房保障中心(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房改办)、房地产服务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范德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协调,建设科技,勘察设计,建筑节能,抗震防灾,城市建设档案,挂包帮扶,招商引资;负责系统武装、统战、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

  分管部门: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督协调股、科技设计股、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保障服务中心、档案馆。联系原县一建公司。

  乐荣从(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机关效能、机关纪委,绩效管理,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信访、扫黑除恶、保密工作、宣传、精神文明、政务公开、e三明政务服务;负责建筑业、工程建设、建筑市场、建设质量安全、工程造价、安全生产,建设法制及城建系统统计,营商环境等工作。

  分管部门:办公室、党办、建筑业股(安办)、建筑工程工作站、建设工程造价站。联系建筑协会。

  陈增达(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城管局局长) 

  负责城管工作,招标办、两违办、渣土办等工作;联系兴田混凝土搅拌公司,联系美田市政公司。

  分管部门:城市管理股。

  黄行福局总工程师 

  负责局总工工作,协助分管建筑业股、建筑工程工作站、建设工程造价站、安办等工作。

  张兆峰(四级主任科员) 

  协助分管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担后勤保障管理;负责文书档案、重要会务、机要和外事接待等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效能、综合治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修志、督查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负责来信来访和重要信访件的协调、督办工作;管理局机关物资、房产和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项资金;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及减免申请转报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内部审计管理等工作。

  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城市管理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承担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报备工作;负责申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及证件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组织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和调整部门权责清单。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地产业、建筑业的企业和个人资质(资格)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具体工作;负责县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招标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的具体工作;负责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设施审核的具体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教育管理;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岗位资格、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的审核报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下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平安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股室负责人:陈吉华;联系电话:7222155

  (二)城乡建设股。负责开展城市设计,拟订全县城乡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村镇减排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和管网配套、生活垃圾处理、燃气、市容环卫、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管线工程建设,协调配合水利部门做好供水管网建设;负责全县城市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承担城区夜景建设管理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配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中心镇的建设,配合推动城乡建设统筹工作。 股室负责人:吴联高;联系电话:7220755

  (三)建筑业股。拟订全县建筑业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规范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制品、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等主体行为;拟定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工程总承包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政策制定并监督执行;管理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组织协调本县建筑企业参与省外、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拟定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监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理、检测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股室负责人:陈艳萍;联系电话:7223767

  (四)房地产业股。拟订全县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产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管理房地产开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交易;负责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合同网签备案管理,承担房屋面积测绘成果审核职能;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白蚁防治、房屋租赁、危房、房屋面积;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拟订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并做好检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央和省、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承担大田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股室负责人:岳  中;联系电话:7222363

  (五)科技设计股。拟订全县建筑节能、建设科技、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部、省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实用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拟订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技术创新;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以及城市设计、城市景观风貌等详细规划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防雷、消防等工作,抗震加固和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与利用;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重点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常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对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工程项目防火设计的审核,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施工中的防火安全措施情况,参与工程竣工后的消防验收;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和落实建设工程防雷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许可和监管工作。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协调相关部门拟定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政策措施、并指导、协调实施。股室负责人:陈志达;联系电话:7222155

  (六)城市管理股。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队伍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考评。负责对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和应急管理。负责餐厨废弃物全链条的监管。

  负责行使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燃气、物业管理和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工作。

  负责对城市管理各责任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拟订市容管理考评标准及细则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城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调、监督城区单位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路段包干责任制;负责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建筑垃圾管理各项工作;配合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城市管理联动单位对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数字城管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社会单位和群众有关城市管理问题的举报、投诉。股室负责人:黄朝江;联系电话:7323806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股室负责人:陈灿强;联系电话:7222155

  四、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冬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366100

  办公电话:0598-7222155

  传    真:0598-726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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