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日期:2022-12-07 10:54 来源:大田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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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主招生、统招生、定向生”三类依次进行:

(一)自主招生

1.2022年自主招生计划

大田一中2022年面向全县初中应届毕业生招收体艺特长生20名,其余详见明教中〔202269号文件。

2.录取办法

1)大田一中2022年体艺特长生录取办法详见《大田县教育局关于2022年大田一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意见》(田教中〔202217号)。

2)自主招生学校应在全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之后组织自主招生考试(测试),在此之前组织的考试(测试)一律无效。

3)自主招生学校于中考志愿填报之前,在县中招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划定入围考生(投档总分不低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自主招生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选报一个项目,不得兼报。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回原学校参加其他批次志愿填报、录取。

(二)统招生录取办法

1.确定入围考生。按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6倍划定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七个学科的入围等级总分。

2.平行志愿。全县中招实行平行志愿,同一批次内不设级差,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

3.择优录取。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按入围考生的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或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同分录取办法。统招生录取时,若最后一名同分,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数学成绩仍同分,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语文成绩仍同分,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均同分,则一并录取。

5.招生区域。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按报考时确认的初中学校学籍招收本县内参加中考的毕业生。

(三)定向生录取办法

1.比例分配。“定向生”指标由县教育局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的50%分配到无生源选择的初中校,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

2.控制分值。大田一中、大田五中招收城区初中(含县城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可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下降45分、60分后录取,2023年调整为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下降30分、45分。若“定向生”招生指标未完成,则调整为统招生指标,在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补充录取

3.资格认定。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4.同分同录。定向生录取时,若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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