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办法

日期:2022-12-07 10:56 来源:大田县教育局
| | | |

(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1.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招生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即三年制)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业在职员工、现役士兵、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

2.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录取办法。根据《2022年三明市五年制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参加2022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实行网络统一招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招生对象,由具备招生资格且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录取截止时间为1110日。

(二)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

1.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对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规定,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对象为: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需参加当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

2.一般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规定,五年制高职教育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下60分(含报考职业院校政策照顾分)。

3.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48号)规定,以及我市产业需求,艺术、体育专业和装备制造类、农林牧渔类、轻工纺织类特殊领域专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本设区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含报考职业院校政策照顾分)。

4.五年制高职教育录取办法。五年制高职教育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达到五年制高职教育最低控制线以上且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依据填报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方案如下:

第一轮投档:需面试、体检的院校、专业,按考生报考的志愿专业、学校1:1投档,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轮投档:不需面试、体检的院校、专业,按考生报考的志愿专业、学校1:1投档,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经第一轮和第二轮录取后,有剩余招生计划再实施网上征求补报志愿、补录取投档。根据考生补报志愿的学校、专业,按1:1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对象为未被第一轮和第二轮录取的初中应届毕业考生。

五年制高职教育录取截止时间为8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