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办法
一、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办法
中考成绩是中职本科“3+4”、中职“培优班”、五年制高职教育、三年制中职教育录取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参考依据。各地各校按照“学校负责、招生机构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组织工作
1.成立招生工作机构。全市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中职本科“3+4”)、中职“培优班”、五年制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招生录取工作由三明市中招办统一领导,下设工作组,负责招生录取具体实施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2.实行同一系统报名。全市中职本科“3+4”、中职“培优班”、五年制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与全市中考中招采用同一个系统,和普通高中同一时间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组织职业院校招生录取。
3.实行分批招生录取。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共设中职本科“3+4”、中职“培优班”、五年制高职教育、三年制中职教育四个录取批次。各批次招生录取名额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2025年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教育、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三明招生计划数和市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施。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网络系统统一录取管理模式,由招生院校登录三明市中考中招信息系统进行检录、预录取。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从系统打印录取花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三明市中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4.实行录取结果公布。中职本科“3+4”、中职“培优班”、五年制高职教育、三年制中职教育应按照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招生院校应及时向考生及家长公布录取结果,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招生录取批次及办法
1.第一批次:中职本科“3+4”。
根据省教育厅2025年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通过中考招生录取部分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分数不低于当地普高最低控制线),进入试点中职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转段考核合格(考核形式包括过程性考核和转段考试),转入对口的试点本科院校学习4年。前三年由中职学校注册中职学籍,学生享受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等资助政策;转段后四年由本科院校注册本科学籍,执行本科院校收费标准,学生享受高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生在学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转专业、转学或其他学籍变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3+4”试点项目资格,退出试点项目。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转段考核合格,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学生未通过转段升学,则作为普通中职学生对待,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中职毕业证书,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或普通高考。
(1)招生对象。参加2025年三明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含国际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C级及以上等级、中考投档总分不低于市普高最低控制线。
(2)投档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一次性投档择优录取。
(3)录取信息公布。各中职本科“3+4”职业院校录取结果将于7月30日前在三明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smjy.sm.gov.cn/) 专栏中公布。
2.第二批次:“培优班”。
(1)招生对象。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需参加2025年中考。
(2)最低录取控制线及实施办法。举办中职“培优班”的中职学校(包括省、市、县属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各县(市、区)公办达标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报考职业院校政策照顾分)。举办中职“培优班”的中职学校(包括省、市、县属中职学校)应征得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制定中职“培优班”办班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3)录取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培优班”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一次性投档择优录取,剩余招生计划不再补录。
3.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教育。
(1)招生对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规定,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对象为: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需参加2025年中考。
(2)一般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规定,五年制高职教育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本设区市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控制分数线下60分(含报考职业院校政策照顾分)。
(3)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48号)规定,以及我市产业需求,艺术、体育专业和装备制造类、农林牧渔类、轻工纺织类、化工新材料类特殊领域专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本设区市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含报考职业院校政策照顾分),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适当再降分处理。
(4)录取办法。五年制高职教育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达到五年制高职教育最低控制线以上且未被普通高中和中职“培优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依据填报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方案如下:
第一轮投档:需面试、体检的院校、专业,按考生报考的志愿专业、学校1:1投档,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总分由面试成绩和中考分数构成,面试成绩占总分的比例,由招生学校确定并正式函告中招办(提醒:考生要提前参加录取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再确定录取总分)。
第二轮投档:不需面试、体检的院校、专业,按考生报考的志愿专业、学校1:1投档,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经第一轮和第二轮录取后,有剩余招生计划再实施网上征求补报志愿、补录投档。根据考生补报志愿的学校、专业,按1:1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对象为未被第一轮和第二轮录取的初中应届毕业考生。
4.第四批次:三年制中职教育。
(1)招生对象。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分全日制教育和非全日制教育。
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 2025 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
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为: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未参加我市202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及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人员。本类对象只可在网上(2025年三明市中考中招信息系统)招生结束后,参加由市教育局审核批准,且有非全日制招生资质和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补录。
(2)录取办法。参加2025年中考的考生在中考中招信息系统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专业和学校,一次性1:1投档,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首次录取结束后,针对参加2025年中考且未被招生录取的考生,实施网上征求补报志愿、补录取。已被系统录取的考生不退录、不再补录。
(3)供需补录。供需补录对象为以下两类:一是参加我市 202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在网上招生阶段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二是在网上招生阶段被录取,未按录取学校要求和规定日期报到,逾期两周,被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该类学生不可参加其他学校的补录,由此空缺的学位可用于学校补录符合条件的对象。
供需补录要求在网上招生结束后,学校必须有剩余计划数,用于补录分数不低于网上录取该专业最低分数的考生。
供需补录方法为网上(2025年三明市中考中招信息系统)招生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在官网公布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中职教育剩余计划数,考生自行对接有剩余计划数的学校报名,学校对补录考生条件进行审核,拟补录名单经校务会集体研究通过,并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将录取学生信息录入2025年三明市中考中招信息系统。
(三)录取有关注意事项
1.五年制高职教育录取注意事项。
(1)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院校代表须持招生院校介绍信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点报到或网上报到,并参加招生录取工作。若没有进行线下集中招生录取工作,各院校需及时与市中招办联系人取得联系,对接好互联网招生录取流程及招生相关工作。
(2)招生院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3)招生院校经与考生联系,确认考生放弃录取,需要考生和家长共同签署放弃录取承诺书,由招生学校报三明市中招办备案,考生一旦确认放弃录取,将不再参与五年制高职教育批次投档录取。对已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要先到审批组审核签字后,再到投档组打印录取花名册。考生一旦被招生院校录取形成花名册,不再办理退录取。
(4)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招生院校,以及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院校,三明市中招办可根据考生的电子档案,按该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办理录取。
2.中等职业教育录取注意事项。
招生院校在录取前,向三明市中招办领取中考中招系统账号和密码,在规定录取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录检。招生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从系统打印录取花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三明市中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如招生院校未在规定时间内与三明市中招办联系并登录系统进行录检,三明市中招办将按招生录取规定予以录取。
二、志愿填报
(一)第一类为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志愿。设七栏志愿,考生可填报我县大田一中、大田五中、鸿图中学3所达标高中(志愿栏后请根据意愿勾选是否同意调剂)和综合高中班,同时可填报面向全市的民办高中1—3所,其中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高中部)2025年仅招收第一志愿考生三明北附实验学校具有我县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我县普通高中,但不享有“定向生”资格。
(二)第二类中职本科“3+4”志愿。可填报3个学校志愿。
(三)第三类为三年制中职“培优班”志愿。可填报3个学校志愿。
(四)第四类为五年制高职教育(含需面试院校)志愿。可填报10个专业学校志愿。
(五)第五类为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其他类型招生志愿。可填报10个专业学校志愿。
全市普通高中、中职本科“3+4”、三年制中职“培优班”、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职教育的考试报名、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在同一平台进行。所有志愿安排在同一时间填报,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再组织职业院校录取。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中考成绩发布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系统关闭后,不再安排补报。考生的用户名、密码及填报的志愿属于个人信息,志愿填报要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意愿,学校、教师不得代替考生统一注册和填报志愿。若相关信息被恶意修改,考生可以通过“志愿填报”平台上的“申诉栏目”提出申诉,市中招办将协助考生恢复信息,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