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1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4年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为加快我县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进一步推进农业提质增效。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水果、茶叶、食用菌、蔬菜、中药材、畜禽等示范基地(场) 建设,包括现代果业、食用菌产业、特色畜禽产业发展、富硒农业发展等方向,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生产设备;物联网示范、水肥一体化系统、生态保护系统建设、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提升加工能力、育苗能力的设施设备;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设施设备;特色农产品宣传、展示、包装;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样品检测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品种、技术、宣传补助等。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示范基地、企事业单位、农业经营主体、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由乡(镇)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情况安排,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项目申报
项目按照“申报-批复-建设-验收-拨付”的流程实施。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向县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大田县2024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附件1)、大田县2024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大田县2024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附件3)、营业执照、用地审批等材料。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时间:2025年2月28日前。
四、项目审核
申报单位向当地所在政府提出项目申请,由乡(镇)政府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县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扶持项目和建设内容。县级农业部门将专项资金拟分配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在当地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县级农业部门组织查证,经调查属实的,应予调整;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县政府审批后,会同财政部门下达资金。
五、其他说明
相关材料按规范要求签字、盖章等,并装订成册,报县农业农村局产业股,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dtnyjbgs@126.com,电子文档要确保与纸质文件一致。
附件:1.大田县2024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
2.大田县2024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承诺书;
3.大田县2024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大田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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