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大田县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校医)的通知
关于公开选聘大田县学校
卫生技术人员(校医)的通知
大田县卫健局、大田县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为保障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华兴、石牌除外)公开选聘大田县学校卫生技术兼生管人员(以下简称校医)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职位代码:175801)
大田五中、大田七中、均溪中心小学、红星幼儿园香山分园校医各1人。
二、选聘对象
我县乡(镇)卫生院(华兴、石牌除外)在编在岗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具有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在编服务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
(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5周岁(1976年5月及以后出生)以下。
(四)具有护士及以上执业资格证。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与选聘单位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7.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宜选聘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情形。
报考者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选聘资格。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通知、报名、资审、考试、考察、协审、公示、办理调动和签订聘用合同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通知
本次选聘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信息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tian.gov.cn/)向社会统一发布,并通过县卫健局转发至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及相关单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至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陈美蓉;联系电话:0598-722265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考生到现场报名时,提前电话预约,报考者报名时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福建健康码”(闽政通APP),“福建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报名。报名时需测量体温,有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的人员的不得现场报名。
3.有关要求及需提交的材料
(1)《公开选聘大田县学校校医报名表》(见附件1,需本人亲笔签名)1份;
(2)《公开选聘大田县学校校医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1份,同时须将此表电子版发送至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dtjyjrsg@126.com;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姓名;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护士及以上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提供工作年限及相关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3)。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后,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笔试
1.笔试科目:护理专业知识(客观题),内容包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22年5月18日-5月20日持身份证前往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5.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聘)及时发布。
同分判断:若2人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按以下条件顺序优先录用:
(1)参与集中隔离点或参与援泉、援厦、援莆等疫情防控的人员;
(2)工龄长者(以年为单位)以人社工资系统的为准;
(3)学历高者;
(4)专业技术职务高者(聘任职务);
(5)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者。
(五)疫情防控要求
1.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参加考试者,备考期间应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非必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2.5月上旬将发布考试疫情防控公告,考生必须按照公告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
3.5月19日(含19日当天)以后,考生还应自行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新冠核酸检测;
4.考试当天,考生本人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纸质、电子版均可)、“福建八闽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进入考点应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且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并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的,方可参加考试;
5.如因疫情防控等因素不能按既定时间组织笔试,大田县人社局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补充通知。
(六)组织考察和协审
按照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协审。
(七)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县教育局、调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拟选聘人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选聘学校岗位,每人仅选一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选聘学校岗位确定后,按程序报县委编委会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因考察和协审人选自行放弃选聘资格,或考察和协审结果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选聘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档案审查不合格导致名额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纪律和监督
(一)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对选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开选聘大田县学校校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吴高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成员:陈汝传 县委编办主任
涂建志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温秀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范承妙 县教育局局长
郭守东 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郑 宏 驻市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林昌海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二)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有关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8—7263139、7335855。
公开选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的问题,正常上班时间请与大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联系(电话:0598--7267091)。
本通知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公开选聘大田县学校校医报名表
2.公开选聘大田县学校校医报名汇总表
3.证明(模板)
中共大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 田 县 教 育 局
2022年5月6日
附件1
公开选聘大田县学校校医报名表
岗位职位代码:175801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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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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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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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正面免冠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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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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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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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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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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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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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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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 育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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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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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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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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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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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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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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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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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及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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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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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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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从初中毕业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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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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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 |
2017年年度考核结果:
2018年年度考核结果:
2019年年度考核结果:
2020年年度考核结果:
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 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审核签字: 乡(镇)卫生院(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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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及主 要社 会关 系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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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人员选聘职位后,与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是否构成回避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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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声明:本人确认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导致被取消选聘资格,本人愿负全责。 考生签名(手写):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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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单位 资格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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