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民政局关于下拨乡镇救灾装备补助经费的通知

日期:2015-08-21 15: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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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社会事务办: 

  根据民政部关于实施乡镇网络报灾的要求,为增强我县灾情报送质量和时效性,进一步提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现下拨18个乡镇社会事务办各6000元共10.8万元救灾装备补助经费,专项用于采购计算机、数码相机、打印机设备,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救灾工作的基础是灾情,灾情报送的关键在基层。各类灾情信息的快速、准确报送,有利于各级民政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保障。救灾装备的配置利于灾情及时报送,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具体要求。2015年10月1日前每个乡镇要采购3500元左右的计算机、1200元~1300元的数码相机、1200元~1300元的打印机设备各1部,购物发票(领导签字)需复印一份并附计算机基本配置,数码相机、打印机设备的型号书面材料一份交至局财务室核销。 

  


大田县民政局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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