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16-09-09 10:59 来源:大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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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乡、湖美乡、上京镇社会事务办: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社)指〔2016〕47号)及三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避灾点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明民〔2016〕111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3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武陵乡、湖美乡各5万元,上京镇城口村避灾点3万元,用于所在地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款应与地方配套资金统筹使用,严格按照闽民救〔2013〕51号文的要求用于自然灾害避灾点内部整治和购置应急救助物资器材,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二、武陵乡、湖美乡、上京镇社会事务办要在明确资金使用对象范围内,把好建设标准,确保建设实效。 

大田县民政局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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