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06 11:11 来源: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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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

我县于2013年建成了324个自然灾害避灾点(其中A类避灾点45个、B类72个、C类207个),避灾点的建设在提升我县综合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城乡发展、建设标准和防灾减灾救灾要求的提高,部分避灾点设施陈旧,灾害应对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完善。为深刻汲取“37”坍塌事故,确保避灾点安全有效运行,在灾害来临之际为群众提供安全的避灾场所和基本生活保障,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目前在册的自然灾害避灾点(详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各乡(镇、场)自查、县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

三、检查主要内容

1.明显的标志标识:主要检查是否有统一的标示铭牌、有醒目的避点路线指示牌、灾害风险地图。

2.配套的制度预案:主要检查制度是否有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管理工作制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等,并张贴上墙;是否落实具体责任人,明确日常管理人员,建立工作联系卡并予以公示。

3.要有完善的内部设施:具备一定的转移安置条件,有必备的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要建立健全储备物资台账登记、检查制度,保障救灾物资和避灾点设施安全。对过期、损毁的储备物资要及时更新补充,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能立即投入使用。

4.其他方面:要协同自然资源、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自然灾害避灾点、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房屋牢固性、安全性、结构稳定性进行认真分析评估,排查周边地形、地貌、地质等情况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整治,对确有安全隐患且不能消除和易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避灾点要及时调整更换。

四、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场)对照《大田县避灾点等级分类表》及《大田县自然灾害避灾点检查记录表》,按照A级标准(功能全、物资足、制度齐、标识明,能容纳100~200人)、B级标准(功能全、制度齐、标识明,能容纳50~100人)、C级标准(功能全、制度齐,能容纳50人以下)的有关标准于3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检工作,填写《大田县自然灾害避灾点检查记录表》,汇总上报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及有关巡检照片和《大田县自然灾害避灾点自查情况登记表》。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避灾安置场所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坚决停止使用。通过自查和整改,及时消除各避灾安置场所安全隐患,确保避灾安置场所安全运行。县减灾办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场)避灾点情况进行抽查,省住房隐患排查工作组已入住三明,将对每个县抽查至少三个乡(镇)辖区的避灾点安全情况,请各乡(镇、场)提高重视,切实做好自查迎检准备。

附件:1.大田县避灾点等级分类表

2.大田县自然灾害避灾点检查记录表

3.大田县自然灾害避灾点自查情况登记表

 

 

 

 

大田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大田县应急管理局(代)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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